6月10日,記者從河南省農業廳得知,2009年河南省玉米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良種補貼范圍擴大到全省18個省轄市的各縣(市、區)。生產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種的所有農戶(農場職工)都可以按照玉米每畝10元、水稻每畝15元的標準領取補貼。補貼采取現金直接補貼的方式,實行良種推介、自愿購種、直接發放,嚴禁按人頭或耕地面積平分補貼資金。
省農業廳總經濟師魏仲生告訴記者:“通過實施玉米、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可以進一步調動農民種植積極性,穩定擴大種植面積,使我省玉米面積確保4300萬畝、水稻面積確保900萬畝以上;大力推廣緊湊型玉米雜交種和超級雜交稻,普及應用配套集成高產高效栽培技術,實現良種良法相配套,充分發揮玉米水稻高產穩產的優勢,主攻單產,增加總產,確保全省秋糧總產穩定在450億斤以上,力爭再創歷史新高。”
良種補貼方案對實施過程中的每一項程序都進行了嚴格規定。首先,農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種植面積和品種名稱后,由各村委會登記、核實、公示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后,將本轄區的種植面積和品種上報縣級農業部門。縣級農業部門復核確認后,會同財政部門逐級匯總報省,并建檔備案,制定補貼分戶清冊。補貼資金發放采取“一折通”方式,農民領取補貼兌現通知書時,應在分戶清冊上簽字、按指印。縣(市、區)財政部門收到補貼資金文件后,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補貼資金發放到戶時間,但補貼資金兌現到戶時間不得晚于今年7月31日。
據了解,補貼資金的安排使用實行“四公開”和“四到戶”,即補貼政策公開、補貼面積公開、補貼標準公開、補貼農戶公開,政策宣傳到戶、清冊編制到戶、張榜公示到戶、補貼兌現到戶。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發現有違規行為的,除追回補貼資金外,還將對有關地方、單位和當事人嚴肅查處,并通報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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