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農資店非法售賣種子遭查處,當地有關部門正協助受損農戶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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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天,婺源縣紫陽鎮考水村的100多戶農民,播種了600多畝“浙優201”的油菜。經過精心的栽培,油菜長勢喜人。到了今年春天,油菜花盛開了,一望無際的金黃色讓農民們喜出望外,心想又是一個豐收年。可是,到了4月份,田園里的油菜大部分只開花不結籽,有的果實長到牙簽一般大小就不生長了,在5月收割時,一些結了莢的油菜,每莢也只有3~5粒油菜籽,大部分農戶的油菜籽產量每畝只有10公斤左右。無奈之下,一些農民只好棄收油菜,將田里的油菜燒掉或就地漚肥處理。
記者在調查后了解到,整個婺源縣選種“浙優201”油菜的有上萬畝土地,而且均存在只開花不結籽的現象。

結下的果實明顯不及正常菜籽大小

即使結了莢,每莢也只有3~5粒油菜籽
蹊蹺:油菜只開花卻不結籽
“去年冬天,我家播種了4.8畝‘浙優201’的油菜種,辛辛苦苦忙了大半年,眼看著就可以收獲了,可沒想到的是,油菜只開花不結籽,油菜莢長到牙簽一般大小就不再生長了。即使結了莢的油菜,里面也只有幾粒油菜籽。后來,一些農民只好棄收了,將田里的油菜燒掉或就地漚肥處理。”日前,婺源縣紫陽鎮考水村的胡迪鏞向記者訴苦。
婺源縣紫陽鎮考水村委會支部書記何寶元向記者介紹說,一開始的時候,村民認為可能是種植技術上存在問題。但是當地農業技術人員調查后卻告訴他們,考水村農民種植的“浙優201”油菜,可能是受今年的低溫久雨的天氣影響,加上施硼不足,才引起油菜籽絕收或者減產的。據統計,該村受損種植面積達600余畝,經濟損失在16萬元以上。
損失:婺源縣受損面積達萬畝
5月下旬,記者前往婺源縣紫陽鎮考水村調查此事,數十位農民圍著記者介紹說,5月初,他們曾將村里油菜只開花不結籽的情況向紫陽鎮鎮政府以及婺源縣縣長熱線反映,并引起了當地有關領導的重視。
婺源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石養良說道,種子管理站在接到群眾的情況反映后,就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對婺源縣售賣種子的市場進行了調查。經過15天的調查后發現,考水村農民及其他鄉鎮農民選購的“浙優201”油菜種子,是沒有經過國家或省級種子部門審定,經銷商“未審先賣”屬違法銷售種子行為。現在,已發現在婺源縣有方成國、韓榮彬、程月珍3人的農資商店曾售賣過“浙優201”油菜種子。
副站長張金泉也介紹說,在整個婺源縣境內,使用“浙優201”油菜種子的播種面積超過了1萬余畝,而且普遍存在只開花不結籽的情況,預計損失達百萬元。由于江灣、大鄣山等地是旅游景區,油菜花是那邊的獨特風景和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所以那邊的農民對油菜只開花不結籽現象反應還不算特別強烈,只是那些以油菜作為經濟作物的農民意見很大,很多農民找到他們投訴,希望向經銷商索賠。
調查:安徽種子偷販進入婺源
采訪時,婺源縣紫陽鎮考水村的村民拿出了“浙優201”種子的包裝袋給記者看。袋子上標明了“浙優201”的生產地是在安徽省南陵縣弋江鎮。那么,該種子是怎樣流入婺源縣市場的呢?
5月20日,記者冒著大雨在婺源縣農貿市場找到了種子批發商之一的方成國。作為一家只允許經營蔬菜種子的農資店,記者卻在方成國的店里看到,該店還經營多個品種的水稻、玉米等種子。
方成國告訴記者,“浙優201”油菜種子,是他去年10月份從安徽黃山的一家種子店進的貨,總共進了200包。種子是他偷偷販來賣給農戶的。因為這個品種往年在婺源的種植面積都很廣,且產量也不錯,所以農民都喜愛這個品種。今年可能是油菜花期受到低溫久雨影響,才出現減產和絕收現象。
為了理清“浙優201”油菜種子流入江西市場的渠道,6月1日,記者電話采訪了“浙優201”油菜種子的生產廠家??蕪湖青弋江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一位男性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公司生產的“浙優201”油菜種子,其實就是“浙平4號”油菜種子,因為“浙平4號”油菜種子在安徽早已注冊,他們無法將這個品種原版生產,并在市場上銷售,于是他們將“浙平4號”改為“浙優201”生產并銷售。
“那流入江西婺源縣的油菜種子是怎么來的呢?”記者問。
“因為‘浙優201’油菜品種的確受農民喜愛,江西婺源縣離我們這比較近,所以很多當地的經銷商會主動來我們當地進貨。”該工作人員進一步介紹說,“也有些其他外省的經銷商打電話來訂貨,我們也會根據他們的訂貨要求,通過托運渠道發貨給他們。”
那么,“浙優201”進入江西市場又是否經過有關部門審定呢?記者走訪了江西省種子管理局。該局市場管理科科長付高平在查詢后告訴記者:“‘浙優201’油菜種子并沒有經過江西省種子管理部門的審定,該品種是不能進入江西種子市場進行銷售的。”
惡劣天氣導致大面積絕收
對于造成油菜減收、絕收的原因,婺源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石養良告訴記者,通過種子管理站的初步鑒定,“浙優201”油菜種子不存在質量問題。造成減收、絕收現象,是由于今年油菜花期遭遇持續久雨低溫天氣,再加上出現過冰雹等惡劣天氣,所以才造成這么大面積的絕收現象。
查處:經銷商“未審先賣”挨罰
據婺源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石養良介紹說,種子管理站在發現方成國、韓榮彬、程月珍的農資店非法售賣“浙優201”油菜種子的情況后,立即依照了相關法律對三人分別作出處罰:一、出售未經審定的種子,處以1萬元罰款;二、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000元;三、未向購種者開具種子銷售憑證,罰款600元;四、賠償農戶所得利益損失。
隨后,記者就婺源縣種子管理站的處罰決定是否恰當,咨詢了江西省種子管理局付高平科長,他在查閱了婺源縣種子管理站對三名經銷商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后,認為種子管理站對違法經銷商的處罰決定是準確的。
記者了解到,“浙優201”油菜種子早在2005年就因“未審先賣”被安徽當地種子執法部門查處過。為了查證此事,6月2日,記者電話采訪了安徽省南陵縣農業局種子站站長李克榮。他向記者證實說:“我們這里只知道‘浙平4號’油菜種子經過了安徽省有關部門的審定,但沒有聽說過有‘浙優201’油菜種子。”至于油菜種子在江西出了問題,相信當地執法部門會依法查處。如果工作中需要南陵縣種子執法部門的配合,他們將全力以赴支持,以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善后:有關部門正協助受損農民索賠
當記者問到怎樣處理眾多農民索賠問題時,婺源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石養良表示,盡管種子無質量問題,但是經銷商“未審先賣”也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目前,種子站也在積極協助受損農民的索賠,但由于大多數農民在購買種子時沒有索取發票等憑證,造成索賠證據上的障礙。
與此同時,江西省種子管理局付高平科長也提醒廣大農民:在購買種子時,首先要注意核實種子經營者的證照,查看證照經營范圍與其所賣種子是否相符;其次是要查看包裝標簽是否完整清晰;三是要向經營者索要發票等購種憑據,購種憑據要加蓋公章,并要求清楚地標明購買時間、品種名稱、數量、等級、價格等重要信息,不要接受個人簽名的字據或收條等;四是向經營者所要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等說明。這樣以便出現事故時作為證據保全索賠。
在事故一旦發生后,農民們可以通過與種子經營者協商,請求農業局、工商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訴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等辦法來解決。特別是定損環節,農民們應該學會應用保全的證據,請種子經營者及有關部門現場考察,進行現場鑒定。(大江網 文、圖/記者劉德祿、徐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