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水稻重大品種研發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各相關種業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4年糧油生產保障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4〕4號)要求,為加快優良水稻品種的推廣應用和更新換代,充分發揮良種在促進大面積單產提升和農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決定開展水稻重大品種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堅持自主選育、創新引領、市場主導、農戶受益,對單產水平高、優質專用性好、推廣潛力大的水稻品種進行補助,一體化推進水稻品種選育和示范推廣。通過水稻重大品種推廣應用向前引導帶動種業企業加大研發力度、深化科企合作,加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向后加快我省優良水稻品種的示范推廣和更新換代,為促進水稻大面積單產提升、保障糧食安全提供政策支撐。2024年,遴選水稻重大品種不少于6個,水稻重大品種在我省推廣面積新增100萬畝以上,實現全省優良水稻品種推廣面積和單產雙提升。
二、品種條件
1.2012年1月1日以后通過國家或省級審定。
2.申請品種的品種權屬清晰、無爭議,如申報企業不是品種第一選育單位,須與第一選育單位聯合申報。有品種權保護的品種,申報企業應取得品種權人的書面授權。
3.在我省單產水平高、優質專用性好、推廣潛力大的品種。早稻審定單產不低于560公斤/畝;中稻審定單產不低于655公斤/畝;晚稻早熟品種審定單產不低于570公斤/畝且米質達到部標或國標三級及以上優質米標準,晚稻中遲熟品種審定單產不低于580公斤/畝且米質達到部標或國標二級及以上優質米標準。
4.2023年在我省推廣面積5萬畝以上(對2022年、2023年審定的品種不作此要求),且2024年計劃新增推廣面積5萬畝以上的品種,種植區域相對集中。
優先支持納入國家農作物優良品種推廣目錄和我省主導品種的水稻品種、推廣面積大以及良種聯合攻關、核心技術攻關和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種業重大科技任務選育品種。
三、申報主體
原則上為承擔重大品種示范推廣的種業企業及技術支撐服務相關主體,申報企業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水稻種子生產經營資質,具備較強的自主研發能力,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所生產經營或推廣的品種未出現嚴重缺陷,未發生重大種子質量事故。重點支持國家種業陣型企業、育繁推一體化企業,本省認定種業骨干企業申報。允許注冊地不在江西的種業企業申報。
四、補助標準及資金用途
2024年水稻重大品種在江西省內新增推廣面積每畝補助標準不超過30元(具體補助標準根據申報實際情況確定),單個品種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最多可連續支持3年。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加快水稻重大品種示范推廣、開展配套技術服務、種子質量提升、推動品種更新換代等。
五、評選程序
(一)企業申報。種業企業根據項目申報通知要求填寫《江西省水稻重大品種研發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并附佐證材料,裝訂成冊,經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由市農業農村部門推薦,報省農業農村廳。
(二)組織遴選。省農業農村廳組織有關專家根據申報資料進行評分,以總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依次推薦,形成專家評審意見,遴選出受補助品種和企業。
(三)公示備案。擬補助品種目錄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六、報送要求
1.申報內容。申報單位應結合實際,編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明確申報品種、實施主體、支撐單位、建設內容、資金安排、時間進度、預期成果、評價指標等內容。
2.申報時間。各申報單位于7月5日前,將項目申報書及佐證材料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電子版材料同步發送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駱宗強,0791-88500956,郵箱:jxspztg@163.com。
附件:江西省水稻重大品種研發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