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全省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抽檢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種業振興市場凈化行動部署,聚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種源質量水平提升,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春季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2024年全國種業市場監管總體安排和《全國農技中心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抽檢的通知》(農技種函〔2024〕66號)要求,省廳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全省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抽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檢范圍
以玉米、大豆和蔬菜等作物種子為重點,在轄區內選擇部分種子集中交易市場、種子經營門店和網絡電商平臺開展種子抽檢。抽取種子樣品數量不少于上年。對投訴舉報多、過往發現問題多的企業適當加大抽檢頻次,對試行種子認證、誠實守信的企業合理減少抽檢頻次。
二、抽檢內容
(一)種子質量、真實性和標簽及使用說明。檢查市場銷售種子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合法合規、完整規范,能否實現可追溯管理。對銷售種子進行抽樣,抽取樣品開展凈度、水分、發芽率等質量指標檢測,玉米種子還需開展品種純度、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大豆種子還需開展品種純度、轉基因成分檢測。
(二)種子生產經營及銷售主體情況。檢查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及銷售門店(包括網店實體 )等主體,是否具備資質并按規定備案,備案品種是否齊全、備案信息是否完備等;是否建立種子批發、銷售明細臺賬,臺賬是否完整、規范等。是否存在“白皮袋”種子、假冒侵權、無證生產經營、網絡違法銷售種子等行為。
(三)品種審定登記情況。檢查是否存在主要農作物種子未審先推、越區種植、已撤銷審定品種違法推廣銷售等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記目錄的非主要農作物種子未經登記而發布廣告、推廣,未經登記而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等。
(四)種業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種子生產經營主體是否建立安全生產制度,是否有安全工作記錄。經營場所的水、電、通風條件配置是否到位,是否配備消防設施,是否有毒害警示標識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三、組織安排
(一)實施方式。采取縣級自查、市級抽檢和省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自查經營門店覆蓋率不低于60%,市級農業農村局應隨機抽檢本轄區不低于50%縣(市、區),抽檢門店數量和抽樣數量不少于上年。省級抽查由省種業發展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檢測安排。市、縣級抽取的樣品由市、縣級農業農村局自行安排檢測。省種業發展中心負責省級抽查樣品檢測,并選取部分市、縣級抽查樣品作為省級樣品統一安排檢測。
(三)執行標準。樣品抽檢工作執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規范》(DB14/T 2038-2020)。檢測依據為《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3543-1995)、《主要農作物品種真實性和純度 SSR分子標記檢測 玉米》(GB/T39914-2021)、《玉米轉基因品種真實性和純度鑒定技術規程 (試用)》、《大豆轉基因品種真實性和純度鑒定技術規程(試用)》等標準和檢測方法。
四、工作安排
4月20日前,各級完成現場抽檢和抽樣工作,抽檢情況填寫在附件1和附件2,各市匯總全市樣品信息(附件3)報送省種業發展中心,工作動態信息及時報送廳種業管理處,內容主要包括:開展抽檢的做法、成效、典型經驗等。各市盡快完成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以及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并及時將檢測結果通知受檢單位和生產商。樣品檢測完成后,各市將抽檢總結報送至廳種業管理處,并抄送省種業發展中心,內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開展情況、檢測結果匯總(附件4)、工作成效、問題建議、已查處案件等,每市至少報送一起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抽檢是確保春季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打牢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種源基礎的重要活動,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對照抽檢范圍和內容要求,科學制定方案,逐級壓實責任,確保抽檢工作取得實效。
(二)規范抽檢程序。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執行規定程序,規范開展扦樣、記錄及取證等工作,加強協同配合,確保公正、科學、規范開展抽檢工作。
(三)嚴肅問題查處。對抽檢中發現的違法線索,要及時核 查,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抽檢結果不合格的種子和生 產經營者,要及時公開、依法處理。
聯系方式: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 張蘭
電 話:0351-8235726
郵 箱:sxnyzyc@163.com
山西省種業發展中心 孟全業
電 話:0351-7032906
郵 箱:zzjyzx2016@163.com
附件: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