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開越律(lv)師事務所
開律(lv)函〔2024〕(商)字第(di)011號(hao)
維 權 聲 明
北京市開越(yue)律(lv)師事(shi)務所依據中華人(ren)民共和國(guo)法律(lv)經(jing)司法行政主管(guan)機關核準注冊,本函件署名律(lv)師具有(you)合法執業資格。
受內蒙古谷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yi)下簡稱本公司)委(wei)托,本所并接受委(wei)托即日起(qi)對(dui)侵犯“谷(gu)豐90”品(pin)種(zhong)權(品(pin)種(zhong)權號(hao):CNA20181533.0)的行(xing)為開展打假(jia)維權行(xing)動,并發布如下維權聲明:
一、根據法律規定,本公司對該品種享有品種權,未經品種權人許可,擅自繁殖、生產、經營、許諾銷售上述品種的行為均構成侵權。除承擔停止繁殖、生產、經營、許諾銷售、銷毀侵權種子的侵權(quan)責(ze)任外,還要(yao)承擔不低(di)于500萬元(yuan)的侵權(quan)賠(pei)償。
二(er)、“谷(gu)豐90”的親本繁殖(zhi)材料是本公司(si)的商業秘密,根據最新法(fa)律(lv)規定和司(si)法(fa)實踐(jian),侵(qin)犯商業秘密,除承擔民事侵(qin)權賠償(chang)責任外,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三、本公司已經聘請專業的打假維權(quan)團隊(dui)、律師團隊(dui),已赴制種(zhong)基地和銷售市場對(dui)從事(shi)該品種(zhong)的侵權(quan)單(dan)位(wei)進(jin)行調查取證,依(yi)法對(dui)侵犯“谷豐90”品種(zhong)權(quan)的行為開展民事(shi)訴訟(song)、舉(ju)報(bao)行政(zheng)主(zhu)管部門(men)及公安機關(guan)追究相關(guan)行政(zheng)責(ze)任與刑事(shi)責(ze)任的行動(dong)。
四、望相關單位立即停止侵權,歡迎社會各界(jie)提供維權線(xian)索。
聯(lian)(lian) 系 人:梁順偉 聯(lian)(lian)系電話:18500986597 15149814466
特(te)此(ci)聲明!
北京市開(kai)越律師事務所(suo)
2024年(nian)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