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上海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資金管理細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9〕56號)《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 開展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和《上海市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規〔2022〕5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本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制訂本細則。
一、支持對象
(一)經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公告的上海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
(二)在本市飼養、繁育或保存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或列入上海市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地方優良畜禽品種,且被認定為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單位的企事業單位。
(三)列入上海市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名錄的品種,且受委托承擔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任務的單位。
(四)承擔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主要養殖品種親本更新任務的水產苗種場和科研校所。
二、支持內容
資金用于資源保護過程中所消耗的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疫苗、水、電、燃氣、液氮、親本購買等成本;添置保種必須的保存、質量檢測、生產性能測定、信息化和基礎設施改造等設施設備;以及保種利用所必需的人工費和塘(地)租等租賃費。
三、支持標準
(一)農業種質資源庫(圃)
農業種質資源綜合基因庫130萬元/年,專類庫30萬元/年;農作物種質資源綜合圃50萬元/年;專類圃20萬元/年。
(二)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
根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最低保種數量予以資金支持。市級支持牛11500元/頭、豬10000元/頭、羊3600元/只、雞雉900元/只。
(三)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
每個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資金不超過20萬元/年。
(四)水產遺傳資源
根據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品種和數量給予資金支持,市級支持魚類12-288元/尾、蝦類1.8-6元/只、蟹類60-240元/只、貝類24元/只、龜鱉類130-240元/只(詳見附表)。
本市主要養殖品種的親本更新資金支持,支持比例為相應親本繁殖苗種數量在本市內銷售占比,支持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親本費用的50%,且同一單位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年。
四、管理要求
(一)農業種質資源庫(圃)
1. 各保護單位應當根據《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辦法》和工作方案開展資源保護工作。市農業農村委應當根據資源保護單位類別和標準下達資金。
2. 每年11月底前,保護單位應當將資源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及工作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委。
3. 市農業農村委應當組織專家對農業種質資源庫(圃)工作進行現場考核和資料閱核。
4. 在資源保護委托任務書條款中應當明確,因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達到保種要求,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后果,由市農業農村委收回當年財政資金,原則上該單位三年內不能再承擔資源保護工作。
(二)畜禽遺傳資源保護
1. 各保護單位應當根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管理辦法》和保種方案開展保種工作。市農業農村委應當根據資源保護品種和標準下達資金。
2. 每年11月底前,保種單位應當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及保種方案報市農業農村委。
3. 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專家對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工作進行現場考核和資料閱核。
4. 在資源保護委托任務書條款中應當明確,因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達到保種要求,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后果,由市農業農村委收回當年財政資金,原則上該單位三年內不能再承擔資源保護工作。
(三)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
1. 各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審核轄區內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年度工作方案,擇優向市農業農村委推薦。市農業農村委應當根據原生地保護的原則以及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需求和年度預算,經研究論證后確定支持金額。
2. 各保護單位應當根據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的工作方案開展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改良工作。
3. 市農業農村委應當組織專家對特色地方特色資源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4. 在資源保護委托任務書條款中應當明確,因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達到保種要求,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后果,由市農業農村委收回當年財政資金,原則上該單位三年內不能再承擔資源保護工作。
(四)水產遺傳資源
1. 各區農業農村委應當根據當年發布的水產遺傳資源相關工作通知要求,審核各保護單位年度工作方案,擇優向市農業農村委推薦。市級保護單位直接向市農業農村委報送方案。市農業農村委應當根據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需求和年度預算,經研究論證后確定支持金額。
2. 各保護單位應當根據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方案開展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3. 市農業農村委應當組織專家對水產遺傳資源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考核和資料閱核。
4. 在資源保護委托任務書條款中應當明確,因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達到保種要求,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后果,由市農業農村委收回當年財政資金,原則上該單位三年內不能再承擔資源保護工作。
五、附則
(一)本細則由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各區農業農村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區級資金支持政策。
(三)本細則自2023年1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附表
|
序號 |
品種名稱 |
補貼標準(元/只、尾) |
|
1 |
日本沼蝦 |
1.8 |
|
2 |
鯉 |
60 |
|
3 |
翹嘴鲌 |
180 |
|
4 |
達氏鲌 |
160 |
|
5 |
蒙古鲌 |
130 |
|
6 |
似刺鳊鮈 |
125 |
|
7 |
細鱗鲴 |
72 |
|
8 |
華鳈 |
24 |
|
9 |
似鳊 |
24 |
|
10 |
淞江鱸 |
168 |
|
11 |
中華絨螯蟹 |
60 |
|
12 |
長吻鮠 |
240 |
|
13 |
鳊 |
144 |
|
14 |
翹嘴鱖 |
180 |
|
15 |
中華鱉 |
240 |
|
16 |
烏龜 |
130 |
|
17 |
鯽 |
18 |
|
18 |
刀鱭 |
126 |
|
19 |
梭 |
60 |
|
20 |
河川沙塘鱧 |
72 |
|
21 |
三疣梭子蟹 |
170 |
|
22 |
菊黃東方鲀 |
210 |
|
23 |
暗紋東方鲀 |
160 |
|
24 |
脊尾白蝦 |
6 |
|
25 |
斑尾刺蝦虎魚 |
168 |
|
26 |
中華鳑鮍 |
12 |
|
27 |
三角帆蚌 |
24 |
|
28 |
褶紋冠蚌 |
24 |
|
29 |
背角無齒蚌 |
24 |
|
30 |
擬穴青蟹 |
240 |
|
31 |
紅鰭原鲌 |
180 |
|
32 |
褐菖鲉 |
60 |
|
33 |
金錢魚 |
102 |
|
34 |
小黃魚 |
120 |
|
35 |
黃姑魚 |
60 |
|
36 |
泥鰍 |
30 |
|
37 |
黃顙魚 |
48 |
|
38 |
銀鯧 |
270 |
|
39 |
褐藍子魚 |
72 |
|
40 |
背瘤麗蚌 |
24 |
|
41 |
扭蚌 |
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