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工作的通知
川農業種站函〔2022〕39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統一管理,健全保護體系和提升保護能力,根據《關于壓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0〕726號)要求,現就申報省級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經省級或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批準建設的作物種質資源庫(圃)。
2.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及地方相關部門建設的作物種質資源庫(圃)以及資源共享服務平臺。
3.建有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設施,具備保護能力,開展資源保護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會組織和企業等。
二、基本條件
1.在四川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管理部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2.有固定的辦公和保護場所,所在地及附近地區無重大動植物疫病發生史。其中,活體保存的作物種質資源需設在原產地或與原產地自然生態條件一致或相近的區域。
3.庫(圃)布局合理,保護場所與辦公區、生活區隔離分開。其中基因庫要配備監測、生理、生化、遺傳及保存技術研究等設施設備。
4.具有穩定的資源保護專業團隊,具備相應的資源保存技術規范。直接從事保種工作的技術人員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掌握種質資源保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根據保護規模,綜合性保護單位總人數應在10人以上,單一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總人數應在4人以上,其中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50%以上。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在人數、人員配備方面不做硬性要求,但至少有1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提供技術支撐。
5.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主要負責人,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依托單位主要負責人兼任。
6.具備較完善的制度規范。申請單位具有較完善的農業種質資源管理、人員培訓與考核、檔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能夠根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的統一安排,進行調整、完善和提升。
7.申請單位能夠為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正常開展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
8.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報材料
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均可提出申請。申請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見附件):
(1)申請表;
(2)符合相關規定和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報送要求
1.各申報單位要認真核對申報條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要求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PDF彩色掃描文檔一份(掃描成1個PDF文件)。
2.承擔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的省直屬單位、高等院校,于10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四川省種子站。
其他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均提交所屬市級農業農村部門進行初審,各市級農業農村部門于11月7日前將初審通過的申報單位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四川省種子站。
聯系人:
呂季娟 電話:028-85512758 郵箱:332816132@qq.com
唐仕香 電話:028-85588103 郵箱:773442607@qq.com
寄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區玉林北路5號四川省種子站
附件:
(模板)
四川省種子站
202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