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確定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通告
川農函〔2022〕57號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要求,經自愿申報、市級初審、專家評估、社會公示等環節,確定“四川省水稻種質資源庫(圃)”等22家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四川省成華豬保種場”等33家畜禽(蜂)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四川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等24家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四川省蠶種質資源保種場”等13家蠶桑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為我省第一批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承擔相應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主要負責人由依托單位主要負責人兼職。
特此通告。
附件:1.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
2.省級畜禽(蜂)種質資源保護單位
3.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單位
4.省級蠶桑種質資源保護單位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