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糧油種子質量預警工作(水稻玉米種子海南鑒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農業種站函〔2021〕32號
有關市州種子管理站(機構)、種子企業:
按照《種子法》《四川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和《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1年省級財政現代農業發展工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川財農〔2021〕18號)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省級財政現代農業發展工程三大先導性支撐產業現代種業發展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1〕274號)要求,為做好2021年糧油種子質量預警工作(水稻玉米種子海南鑒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組織
2021年鑒定任務為:水稻種子樣品3060個、玉米種子樣品1520個,共計4580個。按各市州轄區內注冊種子企業(生產經營水稻和玉米種子)數量進行分配(附件1)。
二、送樣要求
1、各種子企業按照今年生產水稻、玉米種子數量分品種分種子批報送種子樣品,其中每個水稻種子樣品代表數量不高于26250公斤,玉米不高于42000公斤。
2、各種子企業及時將擬鑒定樣品清單(附件1)分別報送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和當地市州種子站,其中水稻種子樣品清單請在9月15日前報送,玉米9月30日前報送,以便我站及時安排送樣地點。
3、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匯總樣品清單后,將及時通知種子企業寄送樣品,海南鑒定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附件2)。
4、送樣要求:水稻種子樣品數量每個100克。玉米種子樣品數量每個200克。
三、注意事項
1.為切實發揮種子質量預警效益,讓送樣企業盡早獲悉鑒定結果,安排后期種子加工包裝,我站已要求鑒定承擔單位提前做好接受樣品前期準備工作。請有關市州務必認真宣傳組織,發動轄區內種子企業積極參與;有關企業務必積極配合,落實專人負責有關工作,確保及時將種子樣品送到指定單位進行鑒定。
2.今年鑒定工作采取先報清單、先寄送樣品、先安排鑒定的方式,有關企業若一次報送清單、寄送樣品有困難的,可分兩次報(寄)送,但第一次報送清單需注明未報完和余多少樣品。
3.種子樣品由企業直接郵寄到海南,鑒定單位指定的地點水稻樣品于9月30日前、玉米樣品于10月31日前寄到,郵寄費用由企業承擔,郵寄樣品品種、數量和編號必須同報送清單一致。
4.種子樣品應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包裝應注意標明樣品編號、品種名稱、防破損、防潮。
5.品種生育期比通常品種明顯偏長或偏短,或品種具有較強感光、感溫性等特殊性狀的,務必報送樣品清單中注明。
6.不積極參與預警、送樣不及時、樣品為直接從農戶手中收購的分戶樣品或明知所送樣品種子質量有明顯問題的,我站來年將不接受其預警,同時在春季市場抽檢中列為重點抽檢對象。
聯系人:質量管理科 高宏 韓本達
電 話:028—85545938
郵 箱:398845569@qq.com、13308028330@189.cn
附件:1.2021年種子質量預警有關市州數量分配表
2.鑒定承擔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海南)
3.2021年種子質量預警海南鑒定樣品報送清單
四川省種子站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