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農業農村局,省種子管理站、省畜牧總站: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21〕1號),省農業農村廳制定了《2021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
為落實國家打好種業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強種業執法監管,全面凈化種業市場環境,我廳根據農業農村部對全國種業監管的安排部署,決定于2021—2023年開展為期3年的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2021年活動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實《種子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要求,以推動種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打好種業翻身仗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做好云南種子端的要求,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堅持分級負責,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完善協查聯動機制,強化部門內外協調協作,提高監管效能,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不斷提高治理成效,營造創新主體有動力、市場主體有活力、種業市場有秩序的良好種業發展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集中整治和監督檢查,制售假劣、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假冒偽劣、套牌侵權、非法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明顯減少,種子種苗種畜禽質量水平不斷提高。通過嚴格品種管理,逐步解決品種同質化問題;通過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品種權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實現種業涉訪涉訴案件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回音、違法必查處。主要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二)細化目標。2021年省、市、縣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年度工作目標如下。
—省級目標:組織對轄區內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執法工作現場指導檢查,覆蓋率分別不低于40%、20%;組織對部省發證種子、種畜禽企業等進行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被檢查企業問題整改合格率100%;組織開展省級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抽取種子樣品數量不少于上年;組織對2個國家級制種大縣和8個區域性良繁基地檢查,覆蓋率100%;對農業農村部轉辦督辦的投訴舉報線索依法及時處理,書面反饋率100%。
—地市級目標:組織對轄區內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執法工作現場指導檢查、交叉互查,覆蓋率不低于50%;組織對地市級發證種業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被檢查企業問題整改合格率100%;對國家級制種大縣和良繁基地監督檢查覆蓋率100%;開展市場檢查和市級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抽取種子樣品數量不少于上年。
—縣級目標:對縣級發證的種業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被抽查門店備案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不低于30%,被檢查企業、經營門店問題整改合格率為100%;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備案率及生產經營品種備案率為100%;達到移送條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門移送率為100%。
三、重點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春夏秋冬關鍵時間節點,對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治理,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全面凈化種業市場。
(一)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
1.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推動修訂《云南省農作物種子條例》,提高種業市場監督管理服務水平。(廳法規處、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站)
2.加大品種權保護力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開展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培訓及普法宣傳。強化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手段,建立侵權糾紛案件快速處理機制。(廳種業管理處、法規處、省種子管理站,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二)嚴格品種管理
3.狠抓品種審定監管。提高省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健全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制度,加大審定品種撤銷力度,大幅減少同質化和重大風險隱患品種。強化主要農作物聯合體、綠色通道試驗監管,建立健全試驗主體退出機制。(廳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站,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4.啟動登記品種清理。配合國家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清理。以取得植物新品種權品種為重點,加強品種登記審核,強化對登記品種試驗檢查。(廳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站,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三)加強種子和種畜禽監管
5.嚴格制種基地監管。以制種企業生產經營許可、生產備案、委托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日常檢查巡查,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等侵權行為。建立制種主體紅黑名單制度。開展制種基地苗期轉基因檢測,強化種子收獲前檢查,嚴禁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出基地。(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6.加強種子企業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及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成分等。落實分級分類監管要求,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投訴舉報較多或有重大種子案件的企業,加大檢查抽查頻次,實行品種檢查全覆蓋;對于信用好、開展種子質量認證等企業可減少檢查頻次。對承擔2021年國家和省級種子儲備任務的企業協助開展全覆蓋檢查。(廳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站)
7.加強市場檢查。農作物種子市場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種關鍵時期,重點檢查種子包裝標簽、生產經營備案、購銷臺賬和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等。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強化屬地電商渠道種子經營行為的監管。種畜禽市場方面,重點檢查無證(含過期、超范圍)生產經營、假冒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系譜檔案不全等問題。各州市應將許可信息錄入“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對工作進行自查。開展種畜禽質量監督檢驗,配合農業農村部開展桑蠶種質量抽查。(廳種業管理處、法規處、省種子管理站、省畜牧總站,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四)加大種業執法力度
8.嚴查種業違法案件。以品種權侵權、制售假劣、無證生產經營、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一般案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州(市)、縣(市、區)級查處,跨區域、重大復雜案件由省級組織查處、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及時公開。(廳法規處、種業管理處,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9.建立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強化跨區域種業執法聯動響應、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一處發現、全省通報、各地聯查”。健全種業監管部門和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辦、責有人擔。完善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線索通報、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加強種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廳法規處、種業管理處,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10.強化種業執法能力。以提升種業執法實務技能為重點,加強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各州市農業農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主體責任,抓好組織落實。各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落實方案,于2021年6月1日前在本單位官網公開和上報廳種業管理處。我廳將對相關工作進行核查,并作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全國雙打考核”及種業延伸績效考核相關指標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壓實監管責任。省農業農村廳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導檢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務的安排部署。各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細落小,抓好具體實施。要加強簡易種業案件及糾紛的快速處理,建立“綠色通道”,有效降低維權成本,力爭將案件糾紛就地化解。
(三)加強宣傳總結。要開展工作經驗做法、典型案件等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震懾違法行為。要加強信息報送,州市農業農村部門每月15日前報送工作動態信息1篇以上,首次報送時須同時報一名省級信息工作聯系人。及時開展工作總結,2021年11月20日前將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總結及附表(含種業典型案例1—2個)書面報送廳種業管理處、法規處。
(四)強化社會監督。省農業農村廳設立種業監管舉報聯系方式(廳種業管理處湯靄婭,0871-63116835,ynzyglc@163.com);各州(市)、縣(市、區)也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或網絡郵箱,保證舉報信息暢通,鼓勵廣大群眾參與,加強社會監督,依法維護品種權人、誠信企業、農民的合法權益。
附件:
1.2021年種業監管執法年任務完成情況表
2.2021年種業監管執法年監管執法情況表


(擬稿人:嚴偉 審核人:徐象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