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最高法知產法庭副庭長周翔介紹,近兩年,最高法知產法庭審結的種業案件分別為20件、40件。目前,最高法正在起草有關司法解釋。
《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劃(2021-2025年)》今天印發,其中提出,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新興產業、重點領域及種源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
“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重點之一。”在4月22日下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法知產法庭副庭長周翔解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既注重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又積極完善訴訟規則,努力為種業科技創新提供優質司法保護。法庭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內植物新品種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從審判程序上避免了過去由32家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上訴案件帶來的裁判標準不統一問題。
近兩年,最高法知產法庭審結的種業案件分別為20件、40件。周翔介紹,案件涉及“三紅蜜柚”水果品種、“蠡玉11”玉米品種等多個品種,明確了品種權保護范圍、侵權抗辯等法律適用問題,回應了業界的司法保護需求。
周翔介紹,目前,最高法正在起草有關司法解釋。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正在征求意見,近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見建議200余條,將在全面深入研究后及時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審議。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周翔表示,法庭將嚴格依法審理好每一起植物新品種案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嚴格依法適用保全措施,充分考慮品種權價值、侵權后果和維權成本確定賠償數額,依法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切實保障品種權人利益,從源頭上增強種業自主創新的內生驅動力。
行政和司法銜接機制方面,周翔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將與國家農業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建立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加大人才交流和業務培訓,促進完善植物新品種司法鑒定機制,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