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技中心關于開展2020—2021年度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工作的通知
農技植保函〔2020〕4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植保(植檢、農技)站(局、中心),天津市、遼寧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技推廣總站,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2019年,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印發《關于開展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工作的通知》(農農(植保)〔2019〕20號),會同全國農技中心在海南省南繁管理局設立南繁基地植物檢疫聯合巡查辦公室,并組織開展了2019—2020年度南繁聯合巡查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根據通知要求,經商南繁管理局,今年將繼續組織有關南繁省份植物檢疫機構及科研單位開展聯合巡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田間巡查。針對南繁基地重點作物、疫情防控需要,組織有關南繁省份選派植物檢疫員進行輪流值守(2020—2021年度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值守工作計劃見附件),負責協助南繁管理局開展產地檢疫,采集有害生物或受害植株樣品。
(二)室內檢測。組織有關科研單位選派專家團隊,對田間采集的樣品及時進行室內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三)疫情處置。對發現的疫情,巡查人員協助南繁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制定處置方案,督促指導責任單位依法及時處置。
(四)宣傳培訓。對南繁單位和個人,有針對性開展植物檢疫法規和疫情預防技術培訓,督促主動依法申報,提升主動預防疫情能力。
二、巡查安排
(一)時間:2020年11月30日—2021年4月4日,請值守人員按工作計劃進行值守,于值守時間前一天報到,值守結束后一天返程。
(二)地點:三亞、樂東、陵水、東方、臨高、昌江等南繁市縣,各批次具體工作地點根據需要安排。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省級植物檢疫機構選派人員帶隊值守,每期指定帶班人員,與南繁管理局密切配合,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記錄檔案,每期人員于值守結束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總結報告。
(二)請參加值守的檢疫員嚴格按照產地檢疫規程開展巡查并進行抽樣,抽樣代表面積要達到總種植面積的20%以上。
(三)請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環境與植物保護研究所明確值守專家,每期值守選派人員全程參與田間巡查,并及時對送檢樣品進行檢測,出具報告,年度工作結束后,形成實驗室檢測工作總結報告。
(四)請南繁管理局協助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做好每期值守的工作對接,年度工作結束后,形成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工作總結報告,發送我中心植物檢疫處。
四、其他事項
(一)值守人員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費用由派出單位按差旅費支出。參加值守人員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關于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規定。
(二)請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三)請每期值守省份和單位準備至少1臺筆記本電腦,用于工作記錄。
(四)聯系方式:
全國農技中心植物檢疫處:王曉亮;電話:010—59194757;電子郵箱:njzxjyc@capq.cn;
南繁管理局:王輝;電話:18889847942;電子郵箱:hnnfzj@163.com。
附件:2020—2021年度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值守工作計劃
全國農技中心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2020—2021年度南繁基地產地檢疫聯合巡查值守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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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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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值省份/
駐守科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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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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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駐)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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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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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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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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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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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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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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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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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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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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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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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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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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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吉林、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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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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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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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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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山西、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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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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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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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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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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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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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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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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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云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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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大豆、棉花、瓜類、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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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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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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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浙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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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玉米、大豆、棉花、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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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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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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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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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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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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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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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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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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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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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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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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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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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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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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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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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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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5名植物檢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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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巡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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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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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病害、雜草專家各至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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