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了維護農作物種子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全國農技中心關于組織落實2020年農業農村部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農技種〔2020〕38號)和江蘇省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江蘇省種子條例》宣貫,現就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及內容
(二)檢查內容。檢查市場銷售種子有無標簽和使用說明,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全面、真實、規范,二維碼信息是否完整及其追溯網址是否真實有效、可追溯能否實現等;經營檔案進銷記錄、銷售憑證是否健全,門店和網絡銷售平臺是否備案、備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實;是否存在未審先推、越區種植、已退出品種違法推廣銷售;列入第一批登記目錄的非主要農作物種子是否未經登記而發布廣告、推廣,是否未經登記而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等。
檢查中應抽取一定比例的品種種子樣品進行相關檢測,所有樣品均進行凈度、水分和發芽率等三項質量指標檢測,玉米、水稻種子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品種純度、真實性田間種植鑒定。
二、組織方式
本次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采取各市、縣(市、區)全面自查和省廳現場督促檢查的方式進行,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組織本轄區檢查工作。
三、檢測分工
1、常規質量指標檢測。所抽取樣品的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常規質量指標檢測,有檢測資質的,由各抽樣單位自行組織檢測;無檢測資質的,對初檢不達標的樣品及時將所抽樣品按附表1要求,送有檢測資質機構進行檢測。
2、品種真實性、純度和轉基因檢測。省將統一從各市、縣抽取的水稻、玉米種子樣品中選取重點樣品進行品種真實性、純度和轉基因檢測,由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統一安排,品種真實性與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安排見附表2。檢查抽樣工作結束后,各地按統一要求,將水稻真實性和轉基因室內檢測樣品各100克、田間種植鑒定樣品200克,玉米真實性和轉基因室內檢測樣品各150克、田間種植鑒定樣品300克分樣后分別包裝,統一寄送至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安排檢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檢查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檢查方案,做到責任明確、任務清晰、不走過場。對種子交易市場、經營門店、代銷點等經營主體種子抽樣門店覆蓋率不低于30%,被抽查門店的品種覆蓋率不低于30%。對于近年來各地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檢查發現有問題的品種,以及維權企業舉報、農民投訴的品種,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實施全覆蓋抽樣。
(二)嚴格規范程序,依法嚴厲查處
嚴格按規定要求開展扦樣、檢測和執法檢查程序,認真制作詢問筆錄和扦樣單,做好樣品確認等證據固定工作,確保每個樣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證據鏈,及時歸納整理并留存備查。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實行檢打聯動,對檢查中發現的未審先推、已撤銷審定品種違法推廣銷售、檔案不健全等違法行為,及時做出處罰。對質量不合格、品種不真實等問題,要依照《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查處,并對案件查處結果依法及時公開。
(三)及時開展檢查,確保按時報送
各地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擇時啟動檢查抽樣工作,抽樣檢查工作完成后,于2020年4月15日前將所抽樣品信息統一上傳到“江蘇種子質量監督抽查與檢驗信息管理系統”(//202.102.17.138:8888)平臺中,樣品三項常規質量指標檢測結果于5月20日前,由市級種子管理機構匯總后,連同本市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抽樣檢查工作總結統一報省。
聯系方式:
省種業管理處,周海豐,025-86263283
省種子管理站,任瑞珍,025-86263568
電子郵箱:jsseedsdb@126.com
附件:1.自查樣品常規質量指標檢測任務安排表
2.品種真實性和純度田間種植鑒定任務安排表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