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農牧種發〔2020〕84號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關于印發《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加強種業市場監管,營造種業創新發展良好環境,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20〕4號)及《種子法》《畜牧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自治區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10大行動計劃”,我廳制定了《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方案
為全面落實農業農村部《2020年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和自治區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10大行動計劃,不斷提升我區種業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水平,營造我區創新主體有動力、市場主體有活力、種業市場有秩序的良好種業發展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目標
(一)基本思路
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堅持種業管理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聯動,著力提升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構建部門協調監管新格局。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堅持“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確保覆蓋全面、檢查到位、執法嚴格,營造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種業市場秩序。
(二)工作目標
各級農牧部門要明確種業監管責任部門,對農作物種業和畜禽種業分管責任領導和行政管理、統籌協調、行政許可、一線執法等責任,通過書面形式進行明確。制定印發監管方案和現場檢查方案,嚴查假冒偽劣、套牌侵權、非法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確保種業違法案件事事有登記、件件有回音、違法必查處。種業市場監管體系隊伍不斷健全,監管能力水平不斷提高,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突出問題明顯減少,種子種苗種畜禽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自治區級目標
權責明晰、主體明確的市場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對盟市、旗縣農牧部門種業監管工作的現場督促檢查分別為50%、20%。對轄區內部級發證企業檢查全覆蓋,自治區級發證企業抽查率為50%,被檢查企業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被抽查企業經營檔案、標簽、包裝標識整改合理率100%。轉辦交辦、群眾信訪、投訴舉報等案件查處率100%。全區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案件查處率100%,制售假劣種子案件查處率100%,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案件查處率100%。
--盟市級目標
對轄區內50%以上的旗縣農牧部門種業監管工作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對本級發證種子種苗種畜禽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5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檔案、包裝、標簽整改合格率100%。
--旗縣級目標
對本級發證的50%以上種子種苗種畜禽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等進行現場檢查,對轄區種子經營門店抽查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抽查門店經營的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檔案、包裝、標簽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體經營活動備案率100%。
二、重點內容
(一)開展“五大專項行動”。以“生產經營行為、種子質量”監督為主線,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夏季(玉米、馬鈴薯)制種基地監管專項行動、秋季制種基地收獲期監管專項行動、冬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專項行動和海南育種繁種轉基因監管專項行動,對農作物種子進行全環節監管。重點檢查種子標簽、種子質量、非法轉基因種子、銷售臺賬和生產經營檔案等內容。
(二)推行備案承諾制。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實施為契機,結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點推行農作物種子經營備案承諾制。經營者按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提供真實可追溯的要件材料,備案的品種應當在品種審定、引種備案、品種登記的適宜區域內,即完成備案。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開展 “飛行檢查”,加強“先備后查”的事中事后監管。對偏遠鄉鎮的種子經營門店,可以推行遠程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
(三)嚴查非法轉基因種子。強化源頭管控,加強轉基因玉米、油菜、大豆種子監管,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防控。抓好南繁科研育種和品種試驗轉基因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行為,對西拉木倫河流域兩側(通遼、赤峰段)、荒漠林間地等隱蔽性較強的玉米生產田進行全面排查。嚴打非法經營行為,尤其是輸入性的非法經營行為。加大對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的種子市場檢查巡查力度。
(四)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以雜交玉米、向日葵為重點作物,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工作。對發現的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行為,嚴格按照《種子法》進行查處。組織開展打假維權行動,通過普法宣傳和以案釋法,營造激勵種業創新良好氛圍。
(五)開展種畜禽質量檢查。加強種畜禽市場監管工作,重點查處無證(含過期、超范圍)生產經營、銷售假劣冷凍精液、以低代別種畜禽冒充高代別、銷售不符合種用標準的畜禽、種畜禽系譜檔案不全等問題。在全區選擇種畜禽企業開展生產性能測定,對種公牛精液進行質量抽檢,對種公牛個體開展識別檢測,保障健康有序的種畜禽市場秩序。
(六)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種子法》《畜牧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處,并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保障我區種業健康發展。
三、責任分工和工作機制
(一)明確職責任務。自治區農牧廳種業管理處全面負責種子種苗種畜禽監管工作,自治區種子管理站、自治區畜牧工作站分別承擔本級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監管的具體組織工作。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統籌盟市、旗縣農作物種子檢驗中心,完成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轉基因成分快速檢測等任務。
(二)突出工作重點。盟市和旗縣要根據當地作物種植情況、畜禽養殖情況和歷年違法違規發生情況,制定當地監督檢查方案和現場抽樣方案并組織實施,監管方案要突出重點作物、重點區域和重點環節,確保農牧業生產用種安全。
(三)建立協查聯動機制。各盟市農牧部門應當主動配合、積極協作,加快跨區域案件的查處進程。案件主辦盟市需其他盟市協查時,應以盟市農牧部門名義制發協查公函,載明協查事由、有關案情、協助內容和聯系人等,協查盟市應予積極配合。協查公函應同時抄送自治區農牧廳種業管理處,種業管理處將督促檢查并視情通報。需要省際協查的,報農牧廳種業管理處。
四、工作要求
(一)公開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各級農牧部門網站要公布本級種子種苗種畜禽生產經營備案主體信息。全區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備案信息全部錄入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主體情況納入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系統。
(二)依法依規監管。嚴格按照《種子法》《畜牧法》《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公示 執法全過程記錄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要做到規范執法、程序合法、處罰公正。現場抽查要符合有關技術規程要求,樣品抽查、結果告知、異議處理等要規范準確,形成完整/可追溯證據鏈條。
(三)信息報送。各盟市農牧局將種業市場監管工作安排部署情況于4月15日前報農牧廳種業管理處。于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體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填寫報表,報自治區農牧廳種業管理處,并報送1-2件典型辦結案件。
聯系人:
自治區農牧廳種業管理處 王春
電 話:0471-6652171
郵 箱:nmgchun@sina.com
內蒙古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劉占平
電 話:0471-6963964
內蒙古自治區畜牧工作站 蘇雅
電 話:0471-4962613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