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文件
魯農種子字〔2019〕10號
關于開展2019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種子管理站(處):
為貫徹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進一步加強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套牌侵權、制售假劣、違法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全面提升種業市場管理水平,根據《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19年全省農作物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種字﹝2019﹞6號)要求,并依據《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定于4月上旬開展2019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對象與范圍
根據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19年全省農作物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內容要求,春季種子市場監督抽查主要以玉米、大豆、棉花、蔬菜以及馬鈴薯種薯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針對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應當備案是否備案、品種審定和登記以及經營檔案建立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二、督查內容與數量
(一)檢查內容。一是檢查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要求,嚴格核查經營門店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規范,重點檢查二維碼信息是否齊全及可追溯情況;二是檢查生產經營備案。按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嚴查門店是否備案、備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實等;三是檢查品種審定和登記情況。全面檢查是否有未審先推、是否存在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廣告,或者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進行銷售的違法行為;四是檢查經營檔案。核查各門店經營檔案是否完善,授權、種子來源及去向情況是否合法規范;五是抽檢種子質量。抽取各門店經營作物種子樣品,并進行質量抽檢。
(二)抽查數量。省級督查每個小組負責5-6個地級市,東營、威海、日照3個市各隨機抽查1個縣(市、區),其他市各隨機抽查1-2個縣(市、區);各市安排抽查1個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并從中隨機抽查3-5個種子經營門店,每個被抽查縣(市、區)要隨機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各隨機抽查2-3個種子經營門店;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對于我省德州、聊城、菏澤、濟寧、棗莊、臨沂、濱州7市,要重點督查與相鄰省份交界處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
三、督查組織方式
今年全省春季種子市場監督抽查采用市級自查和省級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本轄區種子市場監督抽查活動,省廳將派出督導組進行督查。市級自查和省級督查時都要認真完成《2019年春季種子市場監督抽查情況記錄表》(附件1),并分別完成市級自查和省級督查工作報告,于4月20日前報送省種子管理總站。
四、督查時間安排
市級自查時間于3月底前完成,省級督查時間于4月15日前完成。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督查效果。各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監督抽查工作,認真組織學習《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依照《2019年全省農作物種業市場監管工作方案》要求,準確掌握春季種子市場銷售特點,盯準突出問題,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程序,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監督抽查任務。
(二)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按照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業廳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農政法字〔2015〕15號)要求,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制度,對近年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作物品種、違規企業及經銷商,要加大抽查頻次,確保抽查力度。
(三)規范開展工作,遵守廉政紀律。要依法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和督查工作,詳細制作詢問筆錄和扦樣單,做好樣品確認等證據固定,確保每個樣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證據鏈,及時歸納整理并留存備查。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廳有關要求,輕車簡從,遵守各項廉政紀律。
(四)檢打聯動,依法曝光。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現象,檢查人員要現場予以糾正,由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并上報省站;對扦取的種子樣品要進行質量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對于違規種子企業和經營門店,要依法做出相應處罰,并及時在政府網站公告違規種子企業和經營門店名單,監督其限期整改。
附件:
1.
2.
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9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