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江蘇省種子產供需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蘇種函〔2019〕13號
各設區市、縣(區、市)種子管理站: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農作物種子產供需信息工作(以下簡稱信息工作),推動信息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信息工作在促進現代種業發展中的作用,現就建立江蘇省種子產供需信息工作制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工作內容
(一)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情況
1、報送內容: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落實情況,包括制繁種實際落實面積、品種、持證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號、受委托生產情況等;主要農作物種子收獲情況,包括制繁種實際收獲面積、收獲進度、產量、質量等。
2、報送時間:秋冬種:于6月上報小麥種子收獲情況,于10月上報小麥種子生產落實情況;春夏播作物種子:于7月上報春夏播作物種子生產落實情況,于10月上報雜交水稻種子收獲情況,于11月上報常規水稻種子收獲情況。
3、報送形式:我站統一制定表格進行信息采集。
(二)主要農作物種子市場情況
1、報送內容:主要農作物大田種植面積、商品種子需求、供種形勢、種子市場價格以及當地主要品種市場表現等信息。
2、報送時間:每年報送一次。
3、報送形式:以匯報形式上報。
(三)非主要農作物及特色作物種子產供需情況
1、報送內容:當地種子(苗)種植面積或制繁種面積較大的非主要農作物及特色作物種子(苗)生產企業、產量、主要品種及需求情況等信息。
2、報送時間:每年報送一次。
3、報送形式:以匯報形式上報。
(四)種子生產受災情況
1、報送內容:種子生產受災情況,包括受災種子生產田的地點、面積、品種、委托及受委托生產情況、受災原因、減產及報廢面積等信息。
2、報送時間:發生災害氣候、病蟲草害等,且對種子生產造成較大不利影響的時候。
3、報送形式:以匯報形式上報;災情影響范圍較大時,我站統一制定表格進行信息采集。
二、信息工作要求
(一)確定信息聯絡員。各設區市應確定一位熟悉種子信息工作的人員為信息聯絡員,負責信息收集與上報等工作,人員應相對固定,保持連貫性,最終上報的信息應經單位領導審核。請于3月1日前將信息聯絡員的基本信息報我站,如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向我站上報更新。
(二)確保信息準確、全面、及時。優化信息采集方法,直接對接種子生產企業,切實摸清種子生產實際,加強信息審查,避免信息漏報、錯報,確保報送信息準確、全面。重視信息報送的時效性,及早開展信息調度工作,尤其是種子生產受災情況。
三、信息工作考核
我站將定期通報各設區市信息工作完成情況,并將種子信息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種子管理系統考核內容。
江蘇省種子管理站
201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