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常規稻種子管理的函
各市州農委、縣市區農業局(農委),各相關科研單位、種子企業:
近年來,常規稻種子在我省高檔優質稻產業發展、災后農作物改種補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今年全省種子市場督查中,發現了部分種子純度較低、個別品種真實性不合格等問題。為全面提升常規稻種子質量,確保大田生產和救災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和《湖南省2018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方案》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常規稻種子管理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程管控種子生產過程。嚴把親本種子質量關,在親本種子播種前,企業要自檢親本種子質量和品種真實性,不合格的親本種子不得用于種子生產。嚴格按《常規水稻種子生產技術規程》組織種子生產,認真抓好田間隔離、除雜保純等工作,田間檢驗合格后方可收割種子,在收割、翻曬、加工、儲運等過程中嚴防機械混雜。在種子加工包裝前,企業應自檢種子質量和品種真實性,確保質量合格后方可包裝銷售。對各地發現的種性嚴重退化或普遍反映真實性不合格的品種,品種選育單位應主動向原審定機關提出撤銷審定申請。
二、全面巡查種子生產基地。常規稻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機關要在種子生產的關鍵時期,組織對生產基地的巡查。在苗期,組織相關縣市區種子管理機構深入種子生產基地,按照“一企一地一品一證”原則,核查生產者的資質條件、生產面積、制種合同等。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生產經營許可證規定生產經營種子,核實種子生產面積,種子企業是否與生產方簽訂了合同,合同是否規范。在成熟期,組織相關縣市區種子管理機構按“一個品種一個企業一個樣品”要求,對轄區內所有種子生產基地田間現場扦取品種真實性鑒定樣品。在收購期,組織相關市州種子管理機構在收種現場扦取純度種植鑒定樣品。對種子質量或品種真實性不合格的種子批次,當地種子管理機構要及時督促生產者轉商處理到位。
三、切實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在冬季企業監督檢查專項行動中,各核發機關要按照“誰許可,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已核發常規水稻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資質、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生產經營檔案、種子來源及去向、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生產和銷售合同、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等。在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中,以近年來發現有問題的、農民投訴的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鄉村經銷店等為檢查重點,對種子直銷入戶比例較高的地區,要組織入戶倒查問題線索,查清種子來源。銷售和推廣的常規稻品種應當通過審定,種植季節及推廣區域必須與審定公告一致(救災品種等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品種真實性不合格的種子,按規定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四、嚴厲打擊涉種違法行為。各市縣農業主管部門在社會舉報、監督抽查、檢驗檢測中,對發現的生產經營假劣種子、銷售未經審定品種種子、跨適宜區域或種植季節推廣種子等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種子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立案查處,依法、及時、主動公開查處結果。各地要加強種子管理與執法工作的銜接,對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或社會舉報投訴的違法案件要從快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行為。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作為、亂作為或參與違法生產經營的監管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報告當地政府啟動行政問責機制。
各相關監督抽查、檢測鑒定、案件查處等結果,由市州種子管理機構匯總后及時報送我委種子管理處和省種子管理服務站。聯系人:郭友華,電話:0731-82222364,郵箱:1625664757@qq.com。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