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品審辦[2009] 8號
關于印發《2009年河北省大豆品種試驗方案》的通知
各大豆品種試驗承擔單位、供種單位,有關市種子站:
現將《2009年河北省大豆品種試驗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高標準、高質量的完成本年度試驗任務。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載:2009年河北省春播大豆品種試驗方案
2009年河北省春播大豆品種試驗方案
一、試驗目的
鑒定大豆新品種在我省春播區的豐產性、抗逆性和適應性,為品種審定提供科學依據。
二、參試品種及承試單位
區域試驗參試品種8個,生產試驗參試品種3個,以滄豆5號為對照品種。承試單位5個,除易縣原種場只承擔區域試驗外,其它單位均同時承擔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詳見表1、表2),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糧油作物研究所為本試驗的負責實施單位。
表1: 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參試品種表
|
區域試驗 |
編號 |
品種 |
供種單位 |
參加年限 |
聯系人 |
|
1 |
滄豆10 |
滄州市農科院 |
2 |
盧思慧 | |
|
2 |
邯6912 |
邯鄲市農科院 |
2 |
肖付明 | |
|
3 |
邯5408 |
邯鄲市農科院 |
2 |
肖付明 | |
|
4 |
05B10 |
省糧油作物所 |
2 |
趙雙進 | |
|
5 |
中作J5032 |
中國農科院作科所 |
1 |
韓天富 | |
|
6 |
石豆101 |
石家莊市農科院 |
1 |
王玉嶺 | |
|
7 |
06B3 |
省糧油作物所 |
1 |
趙雙進 | |
|
8 |
觀8 |
省糧油作物所 |
1 |
趙雙進 | |
|
CK |
滄豆5號 |
滄州市農科院 |
|
盧思慧 | |
|
生產試驗 |
1 |
滄豆10 |
滄州市農科院 |
|
盧思慧 |
|
2 |
邯6912 |
邯鄲市農科院 |
|
肖付明 | |
|
3 |
06S61-63 |
省糧油作物所 |
|
趙雙進 | |
|
CK |
滄豆5號 |
滄州市農科院 |
|
盧思慧 |
表2: 承擔單位及聯系地址
|
承擔單位 |
聯系人 |
郵編 |
電話 |
|
易縣原種場 |
靳秋生 |
074200 |
13930256015 |
|
永清縣良種場 |
武增會 |
065600 |
13932622425 |
|
青縣原種場 |
施榮學 |
062650 |
0317-4021726、13832785998 |
|
灤縣國營原種場 |
張繼勤 |
063700 |
13933390845 |
|
承德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
季志強 |
067000 |
0314-2052736 |
|
三河縣農業局 |
石 永 |
065200 |
13930612908 |
|
遵化市(城西十里鋪北)玉米研究所 |
王秀紅 |
064200 |
13513156166 |
三、試驗方法
1、區域試驗 采用隨機區組排列,3次重復,每小區種植6行,小區行長5米,行距0.5米。條播,人工間、定苗,等距留苗,保證畝株數1.3萬株。成熟后收獲時,每小區分別割除行頭、行尾和邊行,取中間4行3.33米長計產。
2、生產試驗 對比排列,不設重復,畝株數1.3萬株或按參試品種特殊要求的密度播種,每品種面積0.5畝。
四、試驗要求
1、試驗要地勢平整,肥力較高且均勻,排灌方便,前茬一致。
2、規格播種,確保苗全、苗勻、苗壯。對生真葉展開后,人工疏苗;第一片復葉展開后帶尺定苗(間苗),密度1.3萬株(按行長5米計算,每行留苗49株)。對于小區內缺苗達10%及以上者視為試驗報廢。
3、各承擔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試驗方案,及時準確地進行各項目調查記載,同一項操作管理要在同一天內完成。尤其是對抗病毒病和抗倒伏性調查要及時。
4、適時收獲。由于各參試品種的成熟期不一致,成熟一個,收獲一個,不得推遲延誤。收獲后,各承擔單位將小區試驗品種種子取代表性樣品250克寄河北省糧油作物所大豆室(石家莊市裕華東路440號,聯系人:邸銳,郵編050031);承德農科所、灤縣原種場兩承擔單位同時將生產試驗品種種子取代表性樣品100克寄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品質檢測中心(石家莊市裕華東路440號,聯系人:馮艷茹,郵編050031)進行品質分析。
5、年終總結務于11月15日前上報河北省種子總站品管科(石家莊市建華南大街103號,郵編050031,電話0311-85051333、郵箱:hbpinguan@163.com)、和河北省糧油作物研究所(石家莊市槐北路465號 大豆室,郵編050031, 聯系電話:0311-87670653)。
五、其它
各供種單位務于4月5日前將參試種子寄到各承擔單位,并在種子寄出后查詢種子是否收到,便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區試每品種每點種子1.2公斤以上,生產試驗每試點供種不少于4公斤,并提供種子發芽率。推遲供種時間,延誤播期,視為自動退出試驗。各承擔單位在播種之前收不到種子應向試驗負責實施單位及時反映。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