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人員參加赴日本農作物種子種苗技術培訓的通知
農種綜函〔2018〕3號
各省(區、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和農業科學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全國農技中心、科技發展中心,有關單位:
為提升農作物種子種苗技術管理水平,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更好地服務于鄉村產業振興,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批復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8年出國(境)培訓計劃的通知》(農辦人〔2018〕18號)要求,我局擬于2018年9月組織相關人員赴日本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技術培訓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訓內容
日本農作物種子種苗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實施情況。非主要農作物種質資源收集鑒定與保護;品種選育、品種DUS測試、品種試驗鑒定。種子種苗加工、檢驗技術,種子種苗科研生產、經營、管理體系及運營模式。促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技術創新與成果保護的做法經驗等。
二、培訓時間
暫定于2018年9月,往返共20天。采用課堂授課、對口交流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人選條件
(一)除部系統人員外,地方人員僅限農業系統省(區、市)直屬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
(二)參訓人員要求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從事工作與培訓主題緊密相關;
2.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3.年齡不超過55周歲且距退休不少于5年(以離境時間為限);
4.地方廳局級干部參團須經分管省部級領導同意。
四、培訓費用
參加培訓人員的經費須納入其所在單位因公出國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對經費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詳見《出國(境)培訓人員報名表》中財務部門審核意見欄)。
國家外專局按標準資助境外培訓費、伙食費;派人單位承擔國際旅費、住宿費、公雜費、境外城市間交通費、簽證及保險費等(預算詳見附件2)。組團單位不統一收費,各項支出請按照規定支付相關部門。
五、 其他事宜
擬派人單位在落實出國指標和出國經費前提下,于5月15日前將擬派人員《出國(境)培訓人員報名表》、戶口薄本人信息頁、身份證、省部級領導批示件(如廳局級干部參團)掃描后發指定郵箱(或寄至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以便統一辦理農業農村部和國家外專局報批手續。《出國(境)培訓人員報名表》電子版請從公共郵箱下載(賬號:cgpxgz@163.com,密碼:cgpxgz6)。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睿
電 話:010-59193133
郵 箱:zzjzh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
附件:
農業農村部種子管理局(代章)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