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業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作物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
浙農字函〔2018〕173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
根據《浙江省農業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農作物種子儲備管理辦法><浙江省蠶種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農計發〔2018〕9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農作物種子儲備行為,提升市場調控能力,決定組織開展全省農作物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工作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承擔各級種子儲備任務的單位。
二、檢查內容
(一)儲備任務落實情況。是否簽訂承儲合同并按合同規定的作物、品種、數量進行儲備,要求全面清查核實分作物品種種子儲存倉庫和儲備種子質量情況。
(二)儲備制度執行情況。承儲單位是否建立種子儲備管理制度,包括種子保管和質量管理制度,是否設立儲備專用標識、實行專庫儲存和分區儲存以及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定期進行質量抽檢等。
(三)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承儲單位儲備資金落實情況,采購招標方式,財務及倉庫庫存賬目建帳核算情況。
三、組織方式
(一)承擔國家及省級種子儲備的種子企業由省廳組織集中檢查,檢查對象包括:浙江勿忘農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市舜達種業有限公司、寧波市種子有限公司龍游分公司、金華三才種業公司、浙江可得豐種業有限公司、杭州種業集團公司。
(二)承擔市、縣級種子儲備的單位由省廳牽頭組織市與市之間交叉檢查、分片負責。檢查組根據“雙隨機”要求,檢查設區市本級和不少于2個的所轄縣(市、區),具體檢查縣由各檢查組隨機確定。
四、時間安排
4月15-30日,由各市、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國家及省級承儲單位進行自查;5月5日-5月30日,開展集中檢查和交叉檢查。
五、有關要求
(一)開展自查。各市、縣(市、區)種子管理部門和承儲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實事求是填寫自查表(見附件2、3),由市種子管理站統一匯總后于4月30日前報省種子管理站。
(二)集中和交叉檢查。全省分四個組開展檢查,具體分組情況見附件1。各組檢查工作完成后,于6月5日前提交檢查情況表(見附件4)和檢查報告。
(三)抽樣檢驗。各檢查組要對防汛主要儲備品種進行抽樣檢驗,每組樣品10個以上,送省種子質量檢驗站統一檢驗。
聯系人:徐葉舟,電話:0571-86757066。
附件:1.2018年種子儲備專項檢查成員與分工
2.2018年種子管理部門儲備情況自查表
3.2018年種子企業儲備情況自查表
4.2018年種子儲備檢查情況匯總表
浙江省農業廳
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