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市州農委: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8〕4號)要求,結合《湖南省2018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方案》,現將《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市州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細化具體工作措施,認真按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工作,務求實效。
附件: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3日
附件
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8〕4號)要求,結合我省種業實際,我委決定從2018年開始,連續三年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部關于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的意見》《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在農業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落實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指導和基本遵循,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抓產業必須抓質量,抓質量必須樹品牌,以制度建設、標準引領、專項治理為抓手,以種業大數據平臺為支撐,不斷健全質量標準體系和檢驗體系,切實落實屬地責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有關要求,嚴厲查處質量不合格種子,嚴格整治標簽不規范及套牌侵權行為,不斷凈化種業發展環境,提升種子質量,實現質量興種、品牌強種,為提升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力爭到2020年,我省種子檢測機構實現審定和登記農作物全覆蓋,在保持主要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率96%以上的基礎上,主要經濟作物種子質量提升5個百分點以上,假冒侵權案件下降10個百分點。通過實施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種子質量水平,推動種業加快轉型升級。
三、工作內容
堅持標本兼治,以治標促治本。注重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突出服務和引導,切實推動種子質量不斷提升。
(一)完善檢驗標準和體系建設,以標準引領質量提高
1.全面完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按照全面彌補標準空白,全面提高主要農作物種子標準的要求,省農委在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基礎上,擬定我省有地方特色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地方標準或農業技術規范,實現常規四項指標、品種真實性檢測、轉基因成份檢測覆蓋所有審定和登記作物。探索推進建立玉米、蔬菜的健康、活力等檢驗標準體系。
2.不斷強化檢測能力建設。加強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建設,在強化公益性種子質量檢測能力建設的同時,考核認定1-2個市場化的種子質量檢測機構。推進審定、登記及特色作物常規四項指標檢驗機構考核工作,并推動檢驗工作信息化和檢驗結果及時上報。考核1-2個玉米活力和蔬菜健康檢驗機構。
(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以監管推動質量提升
1.組織市場和企業專項檢查。根據各地實際農情,在春秋種子銷售旺季,以種子標簽、零售主體備案、登記制度實施為重點內容,以近年來市場監管發現有問題的、維權企業舉報的和農民投訴的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鄉村經銷店以及企業辦理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但在對企業全覆蓋抽查時沒有抽到的品種和政府采購種子為檢查重點,深入開展種子市場檢查,確保市場經銷主體行為、流通商品種子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同時,抽取一定比例種子樣品,開展常規四項指標、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份檢測。在種子加工時期,以生產經營檔案、品種真實性、品種權許可等為重點,組織企業監督抽查。
2.組織制種基地檢查。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4月底前對在轄區內進行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生產的企業進行備案。在種子生產苗期,組織有關人員深入種子生產基地核查種子生產者是否具備種子生產基本條件,時空隔離是否滿足要求;按照“一企一地一品一證”原則,核查是否按照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種子,核實種子生產面積,種子企業是否與生產方簽訂了合同,合同是否規范等。在種子生產花期,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種子管理機構要重點檢查種子生產基地的隔離、除雜去劣、田間花檢、田間純度驗收等質量控制措施的落實,種子生產建檔、產地檢疫執行等情況。在種子生產成熟期,國家級制種大縣種子管理機構要按照“一個品種一個企業一個樣品”要求,對轄區內制種基地所有生產的種子田間現場抽取轉基因成分和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樣品。非國家級制種大縣的制種基地由所在地的市州種子管理機構抽取轉基因成分和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樣品。在種子收購期,制種基地所在市州種子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各基地全部收購種子抽取純度種植鑒定綜合樣品。省農委對全省雜交水稻、雜交玉米親本種子生產抽取轉基因成分、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樣品和純度種植鑒定分戶樣品進行檢測,并對各地抽樣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所有抽取樣品及時、有效送檢。在種子調運季節,各地要重點檢查調運種子的生產許可、植物檢疫、去向和數量。對維權企業舉報線索和列入監管重點的制種基地、生產加工單位進行跟蹤檢查。對其他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基地,各市州農業主管部門應重點對生產資質、依法生產、隔離條件、質量控制、檢驗檢疫、生產檔案、種子種苗質量等進行檢查。
3.開展轉基因專項治理。按照《湖南省2018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方案》,1月下旬至4月中旬,省農委組織對申請參加區域試驗的省級品種試驗、聯合體品種試驗、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品種試驗的水稻、玉米品種抽樣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其中,參加省級品種試驗的品種,按照2018年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的要求,參試單位在送交試驗種子后,由省農作物良種引進示范中心從中抽取樣品交省種子質量檢測中心組織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播種前必須有轉基因成分檢測結果,經檢測含轉基因成分的品種一律停止試驗不予播種;參加聯合體品種試驗的品種,由省種子協會對參試品種組織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省農委對區試品種的轉基因成分檢測報告全部進行核查,經檢測含轉基因成分的品種或沒有轉基因成分檢測報告的品種一律停止試驗不予播種;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的試驗品種,由企業自行組織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依據企業上報的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省農委組織對區試品種的省內試驗地點在秧苗期隨機抽取葉片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對含轉基因成分的品種立即終止試驗并及時銷毀試驗植株。各縣市區在組織制種基地檢查時,根據制種基地苗情,以轉基因監管為重點,適時組織力量對制種基地進行普遍排查,堅決查處非法生產轉基因種子行為,并在種子收獲前開展基地復查,嚴禁非法生產的轉基因種子流出基地。
4.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行為。建立健全舉報投訴渠道,堅持有投訴必受理,有線索必追查的原則,堅決做好侵犯品種權案件的辦理。以水稻、玉米、瓜菜種子為重點,在市場、基地和企業檢查中,查看檔案和授權情況,嚴查未經品種權人許可,擅自生產經營、銷售授權品種種子的侵權行為。
5.落實省際間聯合治理。建立省際間聯合執法監管與案件移交機制,形成聯查聯打工作模式,及時立案查處種子案件。
(三)全面落實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經營規范
省農委積極推進種業數據整合和大數據應用,實行品種管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委托生產和經銷主體備案等在全國統一種業大數據平臺申報、審批及信息公開,實現種業管理各環節信息互通,四級管理體系信息共享。執法監管中,各地要以種業大數據平臺為依托,以種子標簽二維碼為載體,全面開展追溯監管,以追溯促進經營行為規范。
(四)開展企業信用評價,以信用拉動品牌創建
省農委聯合中國種子協會和省種子協會深入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并公開有關信息。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的要求,全面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主體實施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對列入“紅名單”的主體建立“綠色通道”,優先提供服務便利,優化誠信企業行政監管安排,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大力宣傳和推介誠信市場主體。
(五)大力開展普法教育,以法制教育提升質量意識
各地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以企業、經營門店、合作社、種植大戶和村級負責人為重點,以企業經營知識大全、門店銷售須知、用種戶選種用種及維權程序等為主要內容,以組織培訓、印發宣傳手冊、宣傳畫、法律明白紙等方式,廣泛開展《種子法》普法教育,全面營造企業守法經營、門店依法銷售、農民依規維權的良好格局。尤其是幫助農民樹立科學選種用種意識,用農民的選擇,促進企業守法意識、質量意識和品牌意識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將種子質量作為種業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考慮農業綜合執法、種子管理機構的力量和地(市)縣人民政府的力量,形成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局面。要切實夯實領導責任、工作責任,落實屬地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工作全程有效銜接,無空白無盲區,尤其是要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出現。
(二)強化監督檢查
省農委在關鍵時期、關鍵環節,派出工作組,進行現場指導和督查督辦,并對各地進展情況進行考核。對于春季市場檢查,各市州可組織不同市、縣力量,開展交叉檢查。
(三)切實規范工作
各地要重視和加強培訓指導,使執法人員熟練掌握《種子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及本方案要求,嚴格執法監管程序,規范制作執法文書。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要求,開展“雙隨機”檢查。各地應建立相應轄區企業、門店及生產經營品種數據庫,按照“雙隨機”要求抽取被檢查對象開展監督檢查。檢查中,工作人員要如實記錄檢查結果,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各檢驗機構在扦樣、生產商樣品確認、樣品檢測、結果通知和異議處理等各環節,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序,保證合法規范,妥善留存相關憑證證據,確保證據鏈完整可靠。同時,嚴格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公開檢查和案件查辦信息。
(四)依法嚴懲嚴處
各地務必要嚴格執法,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報。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種子法》第七十七條、七十八條、第八十條、第八十八條有關規定,不用檢驗即能判定的違法行為,要立即立案查處。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查處,不能以罰代刑。
(五)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種子質量年有關活動的宣傳,把握輿論導向,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打擊、共同推進的良好格局,為種子質量年爭取更多的社會關注和資源支持。要加大對假劣種子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對已結案的重大典型案例,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布,營造嚴打種子違法行為的高壓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