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種子市場監管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委:
為維護公平競爭的種子市場秩序,促進現代種業健康發展,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農業部統一部署,現將2017年全省種子市場監管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安徽省種子市場監管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種子市場監管,規范種子生產經營行為,促進全省種子市場秩序根本好轉,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2017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為指導,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新理念、用新思路分析問題,創新監管模式,全面落實責任,強化監管措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培育寬松便捷、信息暢通、公平有序和安全放心的種子市場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深入貫徹實施《種子法》和服務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幫助企業樹立誠信守法經營理念,增強主體責任感;以宣傳落實農業部“三個配套法規”為契機,指導企業正確標注標簽標識、規范生產經營檔案和自覺開展種子生產經營主體備案;以市場整治為切入點,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促進種子市場根本好轉,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以推動現代種業發展為抓手,建立企業可追溯體系、行業自律體系以及社會監督體系,保障全省農業生產和糧食安全。
三、工作重點
(一)嚴格品種監管。一是擴大監管范圍,將品種監管從主要糧食作物向西甜瓜、蔬菜等經濟作物延伸;二是加大品種抽檢力度,做好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尤其是加強生產基地的田間樣品的抽檢,嚴厲打擊套牌侵權和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行為,三是按照新《種子法》賦予的查處侵權案件職能,切實履行好職責,保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規范種子標簽管理。《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2016年農業部令第6號)已經頒布實施,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的農作物種子包裝都要執行新的標準。種子生產經營者要嚴格按照新辦法制作標簽和使用說明,如實向種子使用者提供相關信息。嚴格按照要求印制二維碼,保障種子質量可追溯。
(三)嚴格生產經營檔案管理。生產經營檔案是記載生產過程中氣象資料、栽培管理、以及加工包裝和銷售環節等相關信息,是質量追溯的重要依據和線索。規范檔案管理是守法經營的基本要求,也是處理種子質量糾紛的原始憑證。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生產經營檔案。
(四)整體推進主體備案。四種生產經營主體(受種子生產經營者書面委托生產、代銷、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要主動及時進行備案。在程序上,從源頭企業開始,從市、縣、區開始,從大型集貿市場經營主體開始,疏通備案渠道,從上到下,整體推進,最后擴大到鄉鎮,實行全覆蓋。在措施上,以合肥、宿州、阜陽、六安為突破口。重點對大型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在合肥注冊或設立的分支機構加強監管,避免監管盲點;重點對宿州、阜陽、六安種子集貿市場加強監管,避免出現省際之間串貨現象。
(五)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套牌侵權、制售假劣、標簽標注不規范、未按規定備案、未按規定保存生產經營檔案以及折包銷售和收回種子包裝袋等違法行為。對監管工作中發現、社會舉報投訴影響極壞的違法案件要從快查處;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對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行為;對于公安部門查處的案件,需要技術鑒定的,要及時組織檢測或田間鑒定;對于大要案及社會關注的重點案件,要進行掛牌督辦,必要時聯合監察部門進行督辦。
(六)創新監管方式。轉變管理方式,把監管重心從源頭把關轉移到事中監管、事后服務上來。要開展多點、多品種適應性試驗,做好主導品種的推介示范工作,引導種田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主體正確合理選擇適應性強、抗逆性好的合法品種,規避因天氣因素和品種適應性以及抗性帶來的風險;做好國家和省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工作,加強對儲備品種和儲備企業的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協調處理種子質量糾紛,做好種子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防止群體事件發生。
四、工作任務
(一)企業監督檢查。
近日,省農委已經下發《關于開展2017年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檢查的通知》(皖農種〔2017〕31號),檢查對象為全省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發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玉米、水稻(含雜交稻和常規稻)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檢查種子企業資質、生產經營許可、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生產經營檔案、標簽標識、種子來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規范、企業分支機構、委托生產和委托經營是否依法進行備案等。已包裝玉米、水稻種子,抽取樣品開展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未包裝的玉米、水稻種子進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
(二)市場專項檢查。
1.春、秋季市場檢查。以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為主體,組織開展以種子集貿市場及基層種子門市部為重點的春秋兩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春季,檢查我省種子市場上銷售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棉花等農作物品種;秋季,檢查小麥、油菜等農作物品種。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假劣種子;二是標簽制作不規范、標注內容不真實和未按規定制作二維碼;三是無證或超范圍生產、經營;四是未審先推、套牌侵權;五是偽造、變造、買賣、租借許可證及證號;六是未按規定制作、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購銷合同(委托書)以及銷售臺賬;七是未按規定進行備案。
2.省內互查。在全省16個市之間,按下表開展交叉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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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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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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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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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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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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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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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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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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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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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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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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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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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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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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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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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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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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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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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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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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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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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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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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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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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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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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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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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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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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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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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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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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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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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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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時間由各市根據時間節點、農作物種子銷售季節自行商定。
(三)生產基地核查。
各縣(市、區)農委要對本轄區內開展種子生產基地普查,對基地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查清制種企業、生產面積、生產品種、地塊詳實方位等信息,建立雜交水稻等主要農作物生產基地的電子檔案。在種子生產關鍵時節,對種子生產基地進行拉網式排查。做好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抽樣檢測,從源頭上打擊無證生產、侵權生產、生產假種子、搶購套牌等違法行為。
(四)轉基因檢測。
嚴格執行《種子法》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的規定,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行為。一是嚴把品種試驗審定關。在品種試驗階段,要對所有參試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發現含有轉基因成分的,要立即停止試驗,并停止相關申請者參試資格。二是嚴把育制種基地關。要查早查小,苗期要利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大范圍篩查,發現問題地塊要堅決鏟除并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三是嚴把市場關。下移監管重心,深入鄉村開展入戶倒查,發現非法銷售轉基因種子行為,要立即沒收違法種子并追查違法主體。保持嚴查嚴打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時間安排
(一)開展企業監督檢查。2017年1月,省農委組織檢查各級發證有效期內經營范圍為玉米、水稻(含雜交水稻和常規水稻)生產經營企業及問題企業。檢查行動實行企業全覆蓋。對于近年來各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企業、以及維權企業舉報或農民投訴的企業,實行品種全覆蓋,對于其他種子企業,抽查品種比例不低于80%,企業不能提供規定比例數量或問題品種的玉米、水稻種子,要說明原因,并在春季市場檢查中予以重點跟蹤。
(二)組織春季市場檢查。2017年3月-5月,開展春季市場大檢查,同時抽檢市場水稻、玉米種子樣品。特別是企業監督檢查未抽到樣品的企業,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生產經營的品種重點抽檢。
(三)組織市場互查和巡查。2017年4月-6月,省種子總站組織農業大市進行市場互查和重點地區巡查和督查,查處重點為品種合法性和標簽標識是否規范以及主體備案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市場監管和案件查處交流經驗。
(四)生產基地核查。2017年9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開展水稻制種基地檢查,重點檢測品種的真實性和轉基因安全。省種子管理總站隨機抽取相關市、縣制種基地進行核查。
(五)秋季種子市場檢查。2017年8月-10月,開展秋季種子市場大檢查,同時抽檢市場小麥、油菜種子樣品。
(六)案件匯總通報。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底,匯總各地案件查處情況,通報案件查處進度,對于查處的大案要案,進行集中通報。
(七)主體備案檢查。省農委將以市為單位,及時了解各地備案進展情況,分類指導各地備案工作,合肥市重點檢查種子企業分支機構備案情況,滁州、安慶重點檢查委托生產備案情況,阜陽、宿州重點檢查委托銷售和不再分裝種子網點的備案情況。2017年12月15日省農委將對于未按時完成備案工作的市、縣(市、區),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種子市場監管是各級農業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貫徹落實《種子法》的重要抓手,是規范種子市場秩序、創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發揮市場作用、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主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細化工作方案。省農委制定印發2017年全省種子市場監管方案,各地結合實際,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三)明確責任分工。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種子市場和生產基地的監管,落實主體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實行責任追究。防止出現有案不查,失職瀆職的違法行為。
(四)嚴格規范執法。各地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種子法》及其配套法規,提高執法水平,依法查處種子案件,做到證據確鑿,執法主體、程序合法,規范制作執法文書。要建立檢打聯動機制,對抽檢不合格種子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查處。
(五)規范檢查方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和《農作物種子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50號)要求,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組織開展種子監督檢查,并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六)完善許可信息。新《種子法》將部分許可權限下放到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各地要及時上傳許可信息,實行信息共享。
(七)追根溯源辦案。各地要根據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有效的行動方案,對種子違法案件跨區域的突出特點,案件發生地和企業所在地農業部門要密切配合,要加強區域協作,對套牌侵權、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八)建立省際聯查聯打工作機制。六安、阜陽、亳州、宿州、淮北等與多個省份接壤地市要主動對接,及時溝通,與周邊省兄弟單位協商監管模式,形成工作協調、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聯打聯動的工作機制,消除監管盲點,鏟除制假窩點,斬斷利益鏈條。
(九)加強培訓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對執法人員培訓,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加強對科研、企業、經營門店和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培訓,增強從業人員知法、懂法、用法意識,在守法生產經營的同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的培訓方式,結合集中培訓,主動把法律知識送到田間地頭。
(十)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加強信息平臺建設,依法及時公開種子企業許可信息、品種信息、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政處罰案件等信息。要及時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及時發布行業信用評價信息,向社會推介信用良好的企業和當地適宜的優良品種,積極做好市場引導工作。建立黑名單制度,對生產經營假種子、套牌侵權種子企業和基層非法經營門店公開曝光、重點監管。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2月15日印發
打字:侯勤廉 校對:陳劍華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