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國之利器,國家賴之以強,企業賴之以贏,人民生活賴之以好。就種業而言,科技創新是推動行業穩步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力。目前我國種業科技創新初見成效,正逐步縮小與國際領先國家的差距。
9月27日,中國種子協會副會長鄧光聯在雙交會種業高峰論壇上談到種業科技創新的理論與實踐時說:“種業科技創新的基本經驗可以總結為5點:企業高管的認識程度是開展科技創新的關鍵;利用科研院所的優勢是推動企業科技創新的有效途徑;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是開展科技創新的基本保障;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是企業科技創新的重要特色;開展生物技術育種是企業科技創新的重大突破。”
除了成功的經驗外,還有一些制約因素阻礙著種子企業的科技創新。在鄧光聯看來,種業科技創新還要跨過“五道坎”。
“人才短缺依然是制約種業科技創新的主要因素。”鄧光聯說,“目前,我國種業高端育種人才大都還是集中在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大多數科技骨干人才不愿意放棄‘鐵飯碗’去企業冒風險。企業所需要的核心人才進不來、留不住,科研人員不愿意到種子企業工作,很難形成較穩定的研發團隊。”
除了人才,種質資源匱乏也是制約種業科技創新的主要障礙之一。“由于我國種子企業產業化時間不長,開展育種創新的時間更短,搜集和擁有的種質資源及材料非常有限,企業擁有的品種資源零散而不系統,很難快速在品種選育上有新的突破和進展。”
經費投入不足同樣是一個制約種業科技創新的主要問題。目前,政府科技補貼項目側重于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投放到企業的支持仍然不足。而近幾年處于低谷的種子市場更給科技研發帶來一抹陰霾。“企業的利潤空間越來越小,有些企業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科研投入力不從心。”鄧光聯說,“還有少部分企業對科技創新缺乏足夠的信心,只顧眼前利益,不愿意花資金投入科技研發工作。”
分子育種技術可以極大地縮短品種選育的時間,然而這些技術還未能普及。“我國部分種企采用現代分子技術育種才剛剛起步,絕大部分種企主要以經驗育種為主要手段。”鄧光聯告訴記者,“選育品種的方式和手段比較原始是制約種業科技創新的又一個主要原因。”此外,多數種企在數據的分析方面,還不能使用數據軟件進行管理,不能應用分子技術快速考察與目標性狀相關的其他性狀,難以及時對目標性狀做出預期,再根據預期在田間進行人工選擇,育種手段相對落后,育種效率也還比較低。
科技權益得不到應有保護是阻礙種業科技創新的重大問題。種業領域的侵權行為時有發生,表現突出的是套牌侵權行為,將適銷對路品種裝在自己的包裝內,以逃避處罰;更有甚者直接銷售未經許可經營的品種,嚴重挫傷了科技創新單位和人員的積極性,不利于保護企業的原始創新能力,嚴重地阻礙了種業科技創新。
“對于種子企業而言,做好自身定位很關鍵,若定位不準,可能出偏差,走彎路。”鄧光聯分析說,“我認為,若定位于大型種子企業,一定要重視科技創新,特別是把育種科技創新放在重要位置;對于小型種子企業而言,可以不考慮育種;中型企業可以依托大企業或者科研單位開展育種。此外,還要做好種業科技創新的規劃,包括育種的作物種類、主要針對區域及布局,發展步驟、人員組成、時間進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