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農辦發〔2016〕259號
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馬鈴薯種薯(苗) 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農委,威寧縣農牧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馬鈴薯種薯(苗) 質量監督管理,規范生產秩序,保障生產用種質量,結合《省財政廳 省農委關于下達2015年省級財政馬鈴薯發展資金的通知》 (黔財農〔2015〕194號)和《省農委關于2015年省級財政馬鈴薯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 (黔農發〔2015〕166號)要求,我委決定開展2016年秋季馬鈴薯種薯(苗)質量抽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圍及對象
(一)抽查范圍為全省馬鈴薯種薯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是承擔2015-2016年度省級財政馬鈴薯發展資金項目和2015-2016年度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馬鈴薯發展資金)項目的馬鈴薯種薯(苗)擴繁單位:貴州省馬鈴薯研究所、盤縣農業科學研究所、畢節市泰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安順市農業科學院、貴州百谷豐薯業有限公司、遵義縣華富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寧泰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貴州金農馬鈴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盤縣麻玉崗關雎農業產業合作社、貴州騰博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威寧縣南方馬鈴薯專業合作社、威寧縣雙龍馬鈴薯專業合作社、威寧縣高原農產品農民專業合作社、貴州長津農業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德江縣農業技術推廣站、黔南州農業技術推廣站、黔東南州農業技術推廣站等單位。
(二)抽查對象重點包括組培苗、原原種、原種、一級種、二級種。組培苗、原原種100%抽檢;早熟種薯100%抽檢;中晚熟種薯抽檢不少于50%。
(三)抽查項目:檢測馬鈴薯X病毒(PVX)、馬鈴薯Y病毒(PVY)、馬鈴薯S病毒(PVS)、馬鈴薯卷葉病毒(PLRV)、馬鈴薯A病毒(PVA)、馬鈴薯M病毒(PVM)。
二、工作安排
抽查工作由省種子管理站(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統一組織實施,市(州)農業部門及下屬種子管理機構配合完成各項工作。2016年8月15日開始抽樣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抽樣;11月30日前完成室內病毒檢測工作。
(一)抽樣。 抽樣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各市(州)種子管理站負責完成本轄區內馬鈴薯種薯(苗)抽樣工作,扦樣工作按照《馬鈴薯種薯》(GB 18133-2012)的要求進行,確保抽取樣品的代表性。
1、隨機抽取樣品,保證樣品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認真填寫抽樣單,每份樣品填寫3份抽樣單(見附件),省種子管理站、被檢單位、抽樣單位各保留一份;
3、做好樣品的標識,標注內容為生產單位、品種名稱、樣品編號、生產年月及生產單位聯系電話。
4、組培苗:每品種每1萬瓶為1個種苗批,抽取5瓶(每增加1萬瓶增加1瓶,不足1萬瓶的按1萬瓶計算);
原原種(G1):每品種每100萬粒為1個種薯批,抽取200粒(每增加100萬粒增加40粒,不足100萬粒的按100萬粒計算);
原種(G2):每品種每40公頃以內為1個種薯批,抽取200個塊莖(每 增加10公頃~40公頃增加40個塊莖);
一級種(G3):每品種每40公頃以內為1個種薯批,抽取100個塊莖(每增加10公頃~40公頃增加20個塊莖);
二級種(G4):每品種每40公頃以內為1個種薯批,抽取100個塊莖(每增加10公頃~40公頃增加20個塊莖)。
5、送樣要求:樣品寄送省種子管理站(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檢驗
1、工作分工及時間安排。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負責室內病毒檢 測,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檢驗技術要求。室內病毒項目檢測按照《雙抗體夾心酶聯免疫檢測法(NY/T 401-2000)的要求進行。
三、檢驗結果處理
抽查結果作為種薯質量定級的依據,達不到生產級別種薯質量要求的,降到與檢測結果相對應的質量指標的種薯級別,達不到最低一級別種薯質量指標的不能用作種薯。
聯系人:李恩宏 電話:0851-86526680
附件: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