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督導檢查及種薯田間質量檢驗工作的通知
甘種局〔2016〕35 號
甘種局〔2016〕35 號
有關市(州)種子管理站(局):
為全面落實2016年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各項任務,加強種薯質量監管,提升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的質量和水平,省種子管理局決定組織開展馬鈴薯全覆蓋工程任務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和種薯田田間檢驗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內容
(一)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落實情況。對各地原種生產、新品種及脫毒種薯展示示范點建設、一級種薯核心示范區建設、新品種選育等項目的任務落實、檔案管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種薯田間質量檢驗。對承擔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種薯生產任務的企業進行田間質量抽檢。重點檢查企業生產資質,種薯級別、來源,種薯田間隔離、田間質量,種薯生產檔案,生產技術規程落實等情況,并對有關縣(區)種子管理部門種薯標簽認定的前期工作進行檢查。
二、檢查督導時間和方式
檢查時間從2016年7月中旬開始,八月下旬結束,具體時間由各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次檢查由定西、平涼、蘭州和張掖四個種薯質量區域檢測中心牽頭,督導檢查組由省、市、縣種子管理部門人員共同組成。各市(州)要對轄區各項任務階段性進展及完成情況逐縣(區)進行全面檢查核實,檢查組在各地全面檢查、核實的基礎上,采取實地檢查、走訪咨詢、查閱資料、聽取匯報等方式,對項目實施縣(區)的工作進行抽查。
三、分組情況
本次檢查分4個組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組: 張掖、武威、金昌
牽頭單位:張掖市種子管理局
第二組:平涼、慶陽、隴南
牽頭單位:平涼市種子管理局
第三組:定西、天水
牽頭單位:安定區種子管理站
第四組:蘭州、白銀、臨夏、甘南
牽頭單位:蘭州市種子管理局
四、相關要求
(一)各縣(區)要按照《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農牧發〔2016〕74)要求,全面核定各企業、基地、品種的實際生產地點,加強種薯質量監管,對不符合種薯生產條件的基地要及時取締,切實做好脫毒種薯對接、原種生產、生產用種薯擴繁、脫毒種薯推廣、示范點建設等工作,及時提供各項任務的相關材料,確保工作扎實有序。
(二)各市(州)要切實負起項目督查責任,在馬鈴薯生長關鍵時節,采取現場核查與抽查相結合等方式在縣級全面檢查的基礎進行復查,督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并按照要求督促轄區內項目縣(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匯總整理有關資料(包括項目實施方案、種薯生產對接合同、種薯供應清單及票據、種薯生產檔案等),提供書面匯報材料。
(三)督導檢查組要認真檢查,確保檢查工作的質量,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要全面、實時反饋給相關單位,并提出整改工作指導意見。檢查結束后,各牽頭單位要認真總結,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8月30日前上報省種子管理局良繁管理科和質量監督檢驗科,由省局匯總后上報省農牧廳,并對檢查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甘肅省種子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