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確理解把握新修訂《種子法》的精神實質,強化各市州、縣市區宣貫《種子法》的師資力量培養,1月27日至28日,我省在長沙舉辦全省種子管理機構負責人專題學習培訓班,各市州、縣市區種子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共130余人接受了集中培訓,省農委種子管理處、省種子管理服務站及站屬4個中心的全體干部共40余人同時參加了培訓。培訓班由省農委種子管理處調研員廖振坤主持,副處長李穩香就《種子法》的立法背景及原則、12項種業頂層制度設計進行了系統授課,處長許靖波就法律責任、執法監管要求、種子管理機構的職能定位及監管執法要求等進行了詳細解讀。
許靖波處長指出,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準確把握《種子法》修訂的精神實質:一是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二是規范主體責任,強化事后監管;三是推進改革創新,發展現代種業;四是維護農民利益,保障糧食安全。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精準把握全新的管理職能:一是下放或放開品種準入渠道、市場準入要求、行政審批權力等3項管理職能;二是新增種業、安全、品種、主體、市場、規章等六大類23項管理職能;三是增加對18種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四是加大對8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五是賦予農業部門監管的措施。新《種子法》除了要求依法履職盡責外,還從4個方面的主體列出了負面清單:一是對不依法許可、不查處案件、不履職的主管部門和人員;二是對不忠于職守,不公正廉潔,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品種審定委員及工作人員;三是對偽造測試、試驗、檢驗數據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品種測試、試驗和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四是對參與和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以上違反《種子法》規定的相關人員,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許靖波處長強調,全省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種子法》,更新觀念,深化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種子法》的新要求上來,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各項法定制度和職責落到實處,全面推進依法治種。要盡快實現三個轉變:一要轉變管理理念;二要轉變管理方式;三要轉變管理重點,突出服務、管理和執法。

省農委種子管理處調研員廖振坤主持《種子法》培訓班

省種子管理處副處長李穩香為培訓班學員解讀《種子法》

省農委種子管理處處長許靖波為學員授課并部署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