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業廳文件
魯農種字〔2015〕6號
山東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區域性種子
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農業局(農委):
為貫徹農業部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座談會議精神,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5〕9號),省農業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農業廳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4月13日
山東省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實施方案
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各級農業部門聯打聯動,對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全省種子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在省際交界、種子集散地、個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等區域,未審先推、套牌侵權等問題還較為突出。為重點解決區域性種子市場混亂問題,維護農民利益和品種權人權益,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5〕9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部門協同、標本兼治”原則,堅持部門協同與系統聯動相結合、部門打假與舉報維權相結合、掛牌督辦與紀檢問責相結合、大要案查處與公開曝光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將省際交界、種子集散地等制假售假、未審先推、套牌侵權案件頻發的地區作為重點監管區域,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為重點對象,以玉米和小麥為重點作物,點面結合、深挖嚴打,加大區域性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重拳打擊制假售假、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完善監管長效機制,凈化市場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查處一批制售假劣種子、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嚴厲懲處一批違法分子,搗毀一批制假售假黑窩點,曝光一批種子大要案,吊銷一批違法種子生產經營證照,清理一批不宜推廣的品種,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主管人員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全面提升執法行為規范化,推進種子市場監管工作信息公開化,健全種子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社會監督。繼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確保重點區域種子市場秩序實現長期穩定的良性發展。
三、行動內容
(一)加強品種清理整頓。對品種未審先推、套牌侵權問題突出的區域,特別是省際交界、生態類型相同的區域和種子集中交易市場等重點監管區域,進一步加大品種清理整頓力度。要迅速摸清重點區域品種實際種植情況,創新品種審定機制,對于鄰省已審定、表現好的品種,要加快引種或審定速度,滿足生產實際需求。對審定年限較長,種植面積很小,或有明顯缺陷的品種,及時退出市場。在每年購種季節,以市縣為單位發布適宜本地種植的審定品種信息,進行廣泛宣傳,引導農民科學選種。
(二)嚴格種子市場監管。在種子銷售關鍵季節,對重點監管區域,各地要根據審定品種目錄,對所有種子市場和經營門店,以及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品種進行清查。重點檢查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種子標簽、種子來源和臺賬,對來源不清品種要抽樣檢測品種真實性。對于未審先推、套牌侵權、標簽不合法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查處。
(三)突出大案要案查處。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監督檢查發現的、農民投訴的、企業舉報的每一起種子案件都要進行認真查處,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于影響面廣、涉案金額巨大、危害嚴重、性質惡劣的大要案,要開展農業、公安和工商的跨部門聯合執法和種子產銷兩地的跨區域聯合執法,建立定期會商、線索通報、案件協辦、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對于違法證據確鑿的案件,必須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查、大案不移、以罰代刑等行為。要以查處大要案為突破口,整頓非法銷售黑市場,搗毀非法加工黑窩點,追查非法生產黑基地,斬斷制假售假產業鏈條。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大要案進行掛牌督辦。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定期公布本轄區的種子大要案,加大曝光宣傳力度,有力震懾違法分子。
(四)健全種子監管長效機制。抓住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有利時機,深化品種管理制度改革,優化品種試驗點布局、完善試驗體系和標準,加快適宜“轉方式、調結構”需要的品種審定;及時掌握同一生態區相鄰省新審定品種,對于在省內有一定推廣應用前景的品種,優先安排引種實驗。要進一步搞好玉米、小麥品種區域試驗開放日活動,及時公開品種審定信息,提高區試、審定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大優良品種展示示范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新品種展示推介活動,擴大種子質量全程可追溯試點范圍,推進種子電商平臺的運行,積極引導企業實行委托經營,規范種子經營行為,引導農民安全購種。
(五)切實規范執法行為。要嚴格依法行政,全面推進執法行為規范化。強化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強化培訓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要保障種子執法工作經費,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建設,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對不查不管、只查不處、以罰代管等不作為、亂作為行為,要嚴厲追究執法機構的監管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要追究領導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調整充實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的統一指揮協調,強化與公安、工商部門協作配合,加強系統聯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地要根據《種子法》等規定,進一步落實種子市場監管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化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力度。對突發事件或大案要案,要迅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避免事態擴大化和群體事件發生。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級農業部門要把開展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作為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務、目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層層落實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體系,全力以赴推動省際交界區域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參與違法經營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上級主管部門要主動會同當地政府啟動行政問責機制。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宣傳。請各市于4月底前報送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實施方案,11月底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
聯系人:省種子管理總站 徐曉英 葛曉軒
電 話:0531-81608110
電子郵箱:sdzzscglk@163.com
聯系人:省種子管理總站 徐曉英 葛曉軒
電 話:0531-81608110
電子郵箱:sdzzscgl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