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報訊 近日,因犯銷售偽劣種子罪,劉某被天長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至此,由天長警方偵辦的該起生產、銷售偽劣種子案,圓滿畫上句號。
2012年下半年,阜陽人劉某在沒有取得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某種子公司購進了散裝的、沒有質量保障的西瓜種子,二次分裝后,再以“豐田”系列西瓜種子的名義對外銷售。
2013年1月18日,天長市銅城鎮農民徐某從劉某經營的安徽省豐田無籽西瓜技術有限公司合肥辦事處,購買了45盒“豐田”系列西瓜種子。
徐某將這批西瓜種子播種后,眼巴巴地盼望著西瓜豐產豐收,能賣個好價錢。可是,西瓜成熟了,田里的西瓜許多只有鵝蛋那么大。看著70畝“小瓜蛋”,徐某傷心欲絕。
案發后,天長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及時將劉某抓獲歸案。經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田間現場鑒定,這批種子純度沒有達到國際和企業標簽標識的質量標準;經天長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徐某種植的70畝西瓜,田間產量大面積減產,直接經濟損失8萬余元。
經警方協調,歸案后的劉某賠償了瓜農徐某的損失,取得了徐某的諒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