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5年全區種子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寧種站發〔2015〕4號
各市、縣(區)種子管理站:
為統一思想,明確工作重點,推動全區種子工作有序開展,現將《2015年全區種子工作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 2015年全區種子工作安排意見
寧夏種子工作站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2015年全區種子工作安排意見
2015年,全區種子工作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9號)、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4〕109號)文件精神,落實自治區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積極適應新常態要求,圍繞供種保障、品種管理、質量管理、種業服務、效能建設五項重點工作,實施種業提升工程,加強新品種引育試驗示范管理,提升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建設質量,加快優勢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強化種子質量監管,支持種子企業做大做強,穩步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為我區農業增效和農民持續增收作出新貢獻。
一、工作目標
春季種子市場調度小麥、水稻、玉米三大作物商品種子3700萬公斤,種子商品化率達到60%以上;全區發展農作物繁制種60萬畝,生產種子(薯)3.7億公斤(其中馬鈴薯種薯2.5億公斤);儲備國家救災備荒種子85萬公斤;安排品種區域試驗38組500個品種140點次;建設農作物新品種展示示范園區27個,主要農作物優新品種推廣率達到80%,良種覆蓋率達到92%以上;組織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抽檢樣品75份;開展雜交玉米種子生產花期田間檢驗工作,檢驗面積占生產總面積的50%;開展農作物種子檢驗技術人員定期審查,審查檢驗人員100人次。
二、主要任務
(一)供種保障
1. 種子市場調度。加強全區春季種子市場信息調度,主要種子銷售企業實行銷售情況周報制度,掌握市場種子種類、主要品種、數量和價格信息,隨時調度市場盈缺,保障供種安全。全年調度小麥、水稻、玉米、馬鈴薯四大主要農作物市場供種1.8億公斤,種子商品化率分別達到40%、88%、100%、40%。(需要強調的是:凡享受自治區稻麥原良種補貼的企業,要優先保障區內小麥水稻供種,違者將收回補貼資金。)
2. 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種子生產布局,雜交玉米制種基地以青銅峽市、平羅縣為主,面積13萬畝;稻麥種子生產以灌區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青銅峽市、利通區、中衛沙坡頭區、中寧縣為主,面積10萬畝;山區冬小麥當家品種提純復壯290畝,良種擴繁面積3300畝;馬鈴薯三級種薯繁育以山區七縣兩區為主,面積25萬畝;蔬菜種子生產以平羅縣、中衛沙坡頭區、青銅峽市為主,面積10萬畝;雜糧作物種子生產以鹽池縣、海原縣、彭陽縣、原州區、西吉縣為主,面積3萬畝。支持賀蘭、青銅峽、西吉等縣區創建國家級種業大縣,全區發展繁制種面積60萬畝。
3.救災備荒種子儲備。按照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項目要求,建立儲備檔案,核查種子來源、種子質量、儲備時間,儲備數量,保質保量完成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任務,儲備國家救災備荒種子85萬公斤。
(二)品種管理
1.新品種引進、區域試驗及品種審定。全年安排自治區小麥、水稻、玉米、大豆、油料、雜糧等各類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20組300個品種100個試驗點次,生產試驗5組15個品種30個試驗點次;落實國家水稻、小麥、玉米等各類農作物區域試驗18組200個品種40個試驗點次,生產試驗6組20個品種18個試驗點次(具體安排見《2015年區域試驗方案》);引進新疆生態地理研究所耐鹽植物,在石嘴山市試驗種植50畝;組織召開2015年農作物品種審定會議,審定一批農作物新品種,退出一批失去推廣價值的品種。(根據區域試驗存在的問題,將印發《關于加強農作物區域試驗管理的意見》)。
2.新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建設。在2014年22個展示示范園區的基礎上,新增惠農縣、紅寺堡區、永寧縣、吳忠市(冬小麥)、寧夏農科院固原分院(小雜糧)5個園區,全區建設27個新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實現各市縣(區)全覆蓋;遴選推介62個農作物主推品種,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2%以上。(具體安排見《2015年寧夏農作物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建設實施方案》)
3.南繁基地管理。做好現有13家單位南繁工作的管理和服務,積極爭取將我區南繁基地建設工作納入國家南繁基地建設計劃,協調解決南繁科研用地和建設用地需求缺口。
4.抓好山區小雜糧生產。抓好鹽池、海原、固原農科所三個小雜糧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建設,良種良法結合,展示示范我區選育的品種、市場暢銷的品種和適應性強的地方品種,從中篩選一批適宜我區種植的優質高產的雜糧品種;支持企業建立小雜糧種子基地,引進擴繁優質小雜糧種子;支持企業調購經營優質雜糧種子。(農牧廳辦公室《關于加快我區小雜糧產業發展的意見》即將印發)
(三)質量管理
1.冬春季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冬季以自治區級種子經營企業為重點,對企業待銷庫存的小麥、玉米、水稻等農作物種子開展質量監督抽查,春季以市場銷售門市部和冬季未抽查企業為重點,對市場銷售的蔬菜、向日葵、雜交玉米種子開展質量監督抽查,阻截不合格種子下地,同季開展雜交玉米種子純度田間小區種植鑒定,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具體安排見《關于開展2015年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查行動的通知》(寧農辦通〔2015〕7號))
2.農作物種子委托檢驗。完成工商、公安、質檢、種子企業及管理部門送檢農作物種子樣品的檢測任務,為各部門處理種子質量糾紛提供技術服務。
3.種子田間檢驗。開展雜交玉米制種基地及進口向日葵試驗用種子田田間檢驗,檢驗面積50%以上,督促企業按照種子生產技術標準生產合格種子。
4.種子市場監管。以糧食生產大縣、國家級玉米制種基地和違法事件高發區為重點,以品種、企業、市場、基地為突破口,嚴查種子生產經營資質、質量、標簽、檔案、品種審定授權及種子案件等內容,依法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種子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具體安排見《關于印發2015年全區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農辦通)〔2015〕16號)
5.種子市場準入。按照法定條件公開、公正辦理證照的要求,依法審核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種子進出口申請材料,核查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條件,嚴把企業和種子的市場準入關口。
6.種子質量檢測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市、縣級種子檢驗室常規項目檢測儀器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自治區、市、縣三級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檢測體系,全面強化種子質量監督,提升種子檢測及質量控制工作水平。年內完成石嘴山市質量檢測分中心的機構考核和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分子檢測建設項目。
(四)種業服務
1.業務隊伍培訓。加強種子管理部門和企業的技術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執法人員、信息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建設高素質種業隊伍。
2.基礎信息統計。依托種子市場監測點,全國種業管理與經濟運行信息調度系統及寧夏種業信息網,開展種業信息采集、統計、分析、發布,科學分析種業發展現狀和形勢,為制定種業發展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3.行業信息服務。以“寧夏種業信息網”為平臺,開發種業信息資源,為種子企業、農民、農村發布政策法規及市場、技術、品種等信息。
4.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發展。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整合資源,增強實力,組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作站等商業化育種創新平臺;支持企業開展育種創新和規模化生產基地建設,積極協調落實基地建設土地流轉、先進機械推廣使用等方面扶持政策;對投入資金開展育種創新的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積極爭取貸款貼息、制種保險等政策支持;對企業引育審定的優新品種予以獎勵補貼。(依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4〕109號))
(五)效能建設
認真抓好各項工作任務、重要會議、重要決策、重要文件精神的落實和領導批示件辦理;嚴格按照規定執行項目資金管理、項目驗收檢查、出差和下鄉、培訓工作管理;落實工作考評、財務管理、考勤管理和公務用車管理等制度;認真執行重大事項按時報告制度和政務公開。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加強法制宣傳,認真開展普法教育;加強干部教育培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自治區農牧廳的統一部署、自治區種子工作站的統一安排,市、縣(區)種子管理站負責本轄區所有種業項目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監管,加強與項目實施單位的協調與溝通,對項目進行全程跟蹤和監測,隨時掌握工作進展,協調解決項目實施、種子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定期通報實施情況;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項目要求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專人負責,組建技術團隊,按期落實項目任務,認真及時總結上報項目實施情況。
(二)加大資金投入。自治區種子工作站將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種業項目,協調落實種業扶持政策,擴大項目扶持力度和范圍,保證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市、縣(區)種子管理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支持,爭取地方財政投入,保證自治區安排的項目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實施單位要增加項目投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拓寬融資渠道,加大配套資金投入,提高建設標準,提升項目效益。(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關于下達2015年農業財政現代農作物種業提升工程補貼項目資金計劃的通知》即將印發,種業提升工程總資金1000萬元,其中: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補助342萬元,農作物品種展示示范園區400萬元,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100萬元,新品種育種創新158萬元;農業產業化項目安排稻麥原良種補貼資金385萬元,項目預算已完成,年初即將下達)。
(三)加強技術服務。根據企業需求,組織企業和育種單位外出考察,引進優良品種和種質材料;聯合農技、農機、農廣校等部門,開展良種良法結合、機械化作業的高標準示范展示園區試點,提高園區建設水平;借助自治區種業專家服務團隊的技術力量,舉辦多層次的技術培訓班和業務培訓班、提高種業隊伍的業務水平;加強對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服務的農業綜合服務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技術服務和引導、監管,幫助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加強宣傳推介。市、縣(區)種子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對種子執法、展示示范園區建設的宣傳報道,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種子管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出現的各種問題;組織種子企業、農戶到新品種展示示范園區實地觀摩學習,充分發揮園區的示范功能,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爭取各級政府和社會各方的支持。
(五)加強監管考核。市、縣(區)種子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的項目進行監管,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按照建設方案落實任務;自治區種子工作站將加強項目的事前評估、事中抽查、事后驗收,不定期對區域試驗、園區建設、稻麥原良種繁育基地補貼、山區冬小麥當家品種提純擴繁項目、小雜糧基地建設等重點項目進行檢查,并對結果進行通報,確保項目建設發揮最大效益,檢查結果作為資金撥付和項目評價的重要依據;分階段對重點指標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評先選優,進行表彰獎勵。
寧夏回族自治區種子工作站辦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