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4年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
文 號: 農辦種〔2014〕19號
生成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公開日期: 2014年08月18日
內容概述: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4年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及種子檢驗機構:
當前正值雜交玉米、雜交稻制種關鍵時期。為強化種子市場源頭治理,嚴厲打擊制種基地無證生產、品種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根據《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農辦種〔2013〕30號),我部定于8月下旬起組織開展雜交玉米、雜交稻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制種企業資質檢查。檢查制種企業證照是否齊全、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品種權許可或制種委托手續,質量控制體系及生產檔案是否健全。
(二)企業生產情況核查。核查企業生產的品種、地點與許可證注明項目是否一致,制種面積與生產信息報送情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租借許可證生產等行為。
(三)制種田品種真實性抽檢。各地要主動搜集違法違規制種的線索,結合歷年基地、市場、企業檢查情況,對群眾反映侵權生產問題突出的地塊、問題企業的基地進行重點檢查,并抽取制種田生產品種的雜交穗,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
(四)加工調運環節檢查。在種子加工環節,抽取種子樣品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在種子調運季節,檢查調運種子的生產許可、去向和數量。
二、組織方式
本次行動采取有關省(區、市)自查和農業部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請各有關省(區、市)根據農辦種〔2013〕30號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對本轄區雜交玉米、雜交稻制種基地組織開展拉網式檢查。
我部將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結合各方面舉報線索,對江蘇、湖北、甘肅、新疆等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制種基地進行重點檢查,并對種業全程可追溯試點企業基地信息追溯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分組及分工等具體安排由我部種子管理局另行通知。
品種真實性檢測采用SSR分子標記方法,檢測對照采用我部收集的品種標準樣品。我部抽查雜交玉米、雜交稻種子樣品的真實性檢測分別由北京玉米種子檢測中心、農業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省級抽查樣品的真實性檢測,有檢測能力的自行檢測,無檢測能力的可從我部考核合格種子檢驗機構中,選取合適單位開展檢測。
三、工作要求
(一)確保取得實效。各有關省(區、市)種子管理機構要對本轄區種子生產情況進行核實,并列出生產單位、生產品種、生產地點、面積及聯系方式清單,分級組織逐一核查。要廣泛發動維權企業舉報無證、侵權生產等違法線索,并進行重點檢查跟蹤。品種真實性抽檢應覆蓋轄區制種面積的30%以上、制種企業數量的40%以上。
(二)嚴格規范程序。檢查和檢驗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序,規范做好抽樣、記錄及取證等各項工作。抽樣時務必要求企業如實提供、并確認生產品種的真實名稱。要規范完整填寫抽樣單等信息,妥善留存相關憑證證據,拍照或復印留存制種合同等憑證證據,認真履行樣品確認、結果通知等程序,確保形成完整證據鏈。發現存在無證生產、制種企業不配合檢查或抽樣等行為的,檢查人員應當書面說明情況,由當地種子管理機構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同時通知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在行動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做到公正規范、廉潔自律、不徇私情。
(三)依法從嚴查處。有關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專項檢查行動發現的無證生產、品種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要逐一立案,每案必查,查必徹底。要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農政發〔2014〕3號)要求,及時公開案件查處信息。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繼續營造種子打假高壓氛圍。請于11月底前將案件查處結果連同行動總結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
我部近期將組織11個檢查組赴重點地區進行監督檢查。請有關單位按要求選派好有關人員按時參加檢查(人員分配表見附件),并于8月20日前將參加人員名單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
聯系方式: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
電話:010-59193114,傳真:010-59193195,
電子郵件:zzjscjgc@agri.gov.cn;
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電話:010-59194513,傳真:010-59194511,
電子郵件:zhanglike@agri.gov.cn。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8月1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