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日前表示,對個別公司或個人違規種植、銷售轉基因作物的,農業部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此前,有媒體對湖北部分地區非法銷售轉基因稻種作了報道。報道播出后,農業部第一時間責成湖北省農業廳依法迅速核查,嚴肅處理,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注。
雖說,轉基因大米從未在中國獲準進行商業化種植,也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流通。但央視記者近日在武漢市一家大型超市,隨機購買了5種大米。經檢測后發現,這5種大米中,有3種含轉基因成分:BT63,而這也是歐盟預警系統中顯示的轉基因成分類型。報道稱,湖南、湖北、安徽、福建一帶的米,基本上大部分都被轉基因“污染”掉了。因為市場上大米來源眾多,盡管有檢測環節,企業也是防不勝防。
關于轉基因,現實情況是,種植偷偷摸摸、試驗遮遮掩掩、標識羞羞答答。就拿標識來說,所有非轉基因的食用油,廠家普遍在標簽上以各種搶眼方式標出,但對轉基因的標注,卻只有在側面配料表中仔細查找才能看到,而且標識“能印多小印多小,能不印就不印”。“不管是轉基因技術實驗、轉基因作物種植還是轉基因食品標識,都經常與‘秘密’‘隱蔽’等詞密切相關,仿佛涉及轉基因技術的都成了‘地下工作’,使本來就模棱兩可、莫衷一是的問題變得更加復雜化。
迄今為止,我國政府從沒有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種植,也沒有批準轉基因大米的進口,這也就意味著,市場上出現的轉基因大米及其制品都是非法的。隨著央視對“轉基因大米”事件的報道,“轉基因”再一次成為社會公眾聚焦的話題。雖說是舊話重提,卻格外被關注。“轉基因”對于消費者依舊是云里霧里、不甚了解,“轉基因食品”也都是羞羞澀澀、不肯大大方方面世。人們一日三餐不可不吃五谷雜糧,轉基因食品幾乎涉及到人們雜糧主食的每一個品種,人們對于轉基因食品以及由此引出的食品安全相關的隱患,卻是愈加感到無奈和無助。
眾所周知,知情權是消費者的一項重要權利,有知情權才有選擇權。無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食品安全法》,皆明確賦予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在偷售轉基因食品的違法活動中,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除了明顯受到欺騙的消費者以外,流通商稱是被批發商坑了,批發商說自己是收購商的受害者,收購商罵農民們是騙子,農民們訴苦遭受了種子商家的蒙騙,種子商家又講自己進貨時被批發商給騙了,批發商卻嚷嚷種業公司才是壞蛋,種業公司喊冤:我們是清白的……這中間到底有多少人是清白無辜?又有多少人在知法犯法?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無辜”的人,其實大多都經不起細究。
應該說,對消費者來說,知情權是消費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費者決定購買某種商品、接受某項服務的前提。與這些權利相對應的就是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告知義務。否則,就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一方面,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堪比商業欺詐,隱瞞往往與欺詐相生相伴,隱瞞轉基因的身份等于冒充非轉基因,是對消費者赤裸裸的欺詐。另一方面,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不單止應負上民事責任,還應負上刑事責任。尤其是發生在食品安全領域,其深遠的負面影響不可估量,它傷害了普通百姓最基本的安全感和社會信任的基礎。為了打消大眾疑慮,政府部門有責任在信息透明上更下功夫,在制度建設上更趨規范、健全,在監管上更嚴格、有效,在與民意互動方面更用力、用心。同時,對于偷售轉基因食品的違法行為,法律更應該勇于亮劍,絕不可姑息養奸。
(作者系江蘇省連云港市司法局經濟法制處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