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農辦函〔2014〕31號
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區)農業局(委):
為加大秋播種子質量監管力度,保障我省秋播作物生產用種安全,促進雙低油菜產業健康發展,根據《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農辦發〔2013〕69號)要求,定于2014年7月底至10月上中旬開展全省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和范圍
本次抽查的對象是2014年秋播油菜和小麥商品種子,重點是當前生產上的主栽品種,以及種子質量監控和生產上反映問題較多的品種。抽查范圍是種子企業倉庫、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基層種子門市部,重點是近年因經營不合格種子受到投訴舉報或被查處的企業或門店。
二、檢測項目和方法
抽取的種子樣品均檢測凈度、水分和發芽率等質量指標,雜交油菜種子樣品進行品種純度田間同季種植鑒定,檢測方法執行GB/T 3543.1~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三、工作分工
(一)省級抽查。省級抽查工作由湖北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等9個單位承擔,具體分工詳見附件1,其中省中心主要負責組織省級發證企業倉庫監督抽查(企業名單見附件2),以及全省抽查結果的匯總分析等。十堰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等8個單位主要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市場抽查工作,每個單位抽查縣市不少于2個,抽查門市部不少于10家,抽取種子樣品不少于20個。
(二)市縣抽查。市縣兩級抽查工作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級種子管理機構或種子檢驗機構承擔本轄區內種子扦樣工作,縣級和有直管市場的市級,抽查的品種要占到市場登記品種的70%以上,抽查的鄉鎮要占到轄區鄉鎮的50%以上。扦樣工作由持證扦樣員完成,樣品檢測和種植鑒定由通過省農業廳考核的檢驗機構承擔,當地沒有通過考核的檢驗機構的,應委托其他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承擔。
四、報送要求與時間安排
(一)省級抽查。承擔省級抽查任務的單位要在市場啟動時提早完成扦樣工作,在扦樣工作結束后3日內,將抽取的樣品清單及時匯總,連同品種純度種植鑒定樣品50克送至省種子管理局,分別于8月25日和9月30日前報送油菜和小麥種子抽查工作總結和凈度、水分、發芽率三項指標檢測結果。
(二)市縣抽查。市、州種子管理機構負責對轄區內抽檢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并及時上報省種子管理局。分別于9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報送油菜和小麥種子抽查工作總結和凈度、水分、發芽率三項指標檢測結果。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突出重點。本次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是2014年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和實施本轄區秋季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方案,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江漢平原、鄂東要重點加強油菜種子抽檢,鄂西北和荊門要重點加強小麥種子抽檢。
(二)規范程序,依法實施。承擔任務的機構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規范操作程序。在扦樣、生產商確認、樣品檢測、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結果判定和報送等各環節依法規范操作。要做好問詢筆錄,妥善留存取證、送達等證據,并及時按樣品逐個整理備查。省種子管理局將對各地種子質量抽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三)互通信息,檢打聯動。各級在質量抽查中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涉及其他地區的要相互通報情況。要建立完善檢打聯動工作機制,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和管理機構要明確職責,協作配合,做到質量抽檢和依法查處的緊密銜接,切實防止假劣種子下田。
聯系人:省種子管理局質量管理科 李彧
聯系電話:027-87394014
湖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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