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食用菌菌種檢驗(人)員考核申請有關事宜的通知
晉農種發(檢)[2014]第16號
各市縣種子站,有關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山西省農業廳關于落實和銜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通知》(晉農辦發[2014]8號)要求,我站承接食用菌菌種檢驗員資格認定項目。為做好該項目工作,確保食用菌菌種檢驗(人)員考核認定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食用菌菌種檢驗(人)員考核申請
(一)申請對象
山西省內依法設置的種子檢驗機構(種子站)的種子檢驗員;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單位中從事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農學、生物學相關專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從事菌種檢驗技術工作3年以上;
(二)申請材料
1、菌種檢驗(人)員資格申請表(格式附后,用A4紙打印);
2、學歷證明復印件;
3、受聘單位出具從事種子檢驗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其中1張粘在申請表上)。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遞交所在市種子站,各市種子站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核對原始材料的真實性。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統一報送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
(四)時間安排
申請截止時間為 5月31日。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專業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專業知識考試合格,才能參加技能考評。
(二)考核內容
1、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重點考核《種子法》、《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菌種質量管理與控制知識等基礎知識,《食用菌菌種檢驗規程》及相關內容。
2、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包括抽樣、樣品處置、菌種感官檢驗、菌絲微觀特征檢驗、霉菌檢驗等內容。
(三)成績評價
專業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評均采用百分制評分,成績達到80分為合格。考核合格的,我站在規定時間內發給菌種檢驗員證或菌種檢驗人員證。
聯系人:馮鑄,通訊地址:太原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業街35號,郵政編碼:030006,聯系電話:0351-7032906。
附件:食用菌菌種檢驗(人)員資格申請表
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食用菌菌種檢驗(人)員資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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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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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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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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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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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及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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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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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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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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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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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檢驗技術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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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包括工作、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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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意見:
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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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機關意見:
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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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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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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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填寫內容字跡清晰,不得涂改,照片處粘貼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證件照,并另附一張。
2、“文化程度及專業”一欄所填寫的學歷和所學專業要與學歷證明復印件一致。
3、“工作單位”和“所在單位”是指受聘檢驗機構或菌種企業,按單位全稱填寫,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從事檢驗技術工作年限”要按照受聘單位出具的證明填寫從事種子檢驗技術的工作年限。
5、“簡歷”要側重反映申請人從事菌種檢驗工作的從業經歷(日期要明確至月份)。
6、“考核管理機關意見”、“檢驗(人)員證號”和“備注”由考核管理機關填寫,不需要申請人填寫。
7、申請表用A4紙打印1份,工作年限證明和學歷復印件等附件均為A4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