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王媛 通訊員沈佳)10月19日,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由于原有農作物種子委托檢驗費收費標準已執行多年,農作物種子檢驗檢測的指標及參數較以前有所增加,省物價局制定了新的農作物種子委托檢驗收費標準,新標準將于下月起開始正式執行。
新規規定,農民因種子質量問題糾紛而申請的種子質量檢驗,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向農民收取費用,確有質量問題的可向責任方收取費用。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復檢費用由申請者預付,由責任方承擔,收費標準按照委托檢驗收費標準執行。對同一批次的種子已提供合法有效的檢驗報告的,各檢驗機構不得對同一檢驗項目進行重復檢驗并收費。
附:湖北省農作物種子委托檢驗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