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擊不法生產行為。種子管理機構加強對玉米制種基地的監督管理,對在收購中巧立名目、變相壓等壓價、無正當理由拒收玉米種子的企業和無正當理由不交售玉米種子的生產基地給予通報,將其定為失信企業和基地。
二、規范種子生產合同。生產單位應與玉米制種基地的農戶簽定預約生產合同,合同要統一采用甘肅省農牧業廳印制的合同文本。企業和生產農戶要嚴格履行生產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種子管理部門對合同兌現情況依法監管,提高履約率。
三、引導和鼓勵組建種子生產協會。充分利用協會的組織優勢在產業調研、決策咨詢、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人才培訓、信息交流、社會服務等方面發揮橋梁紐帶作用。通過行業自律解決企業間強奪生產基地、競相降價、惡意抬價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