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農種站行發【2013】22號
關于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現場勘驗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種子管理站:
根據《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和《關于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12]439號)文件要求,以及各盟市上報的現場勘驗報告和現場勘驗表情況。現通知如下:
1.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自治區核發)的,由自治區種子管理站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勘驗;現場勘驗專家從自治區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2-3人;取消盟市現場勘驗,未經自治區種子管理站組織專家現場勘驗的,不予受理。
2.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以外(旗縣級以上核發)的,由盟市種子管理站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勘驗。
現場勘驗工作是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工作的重點,是市場準入的關鍵環節。請各盟市種子管理站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好市場準入關,扎實推進我區種業健康快速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