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
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農牧種植發(2013)61號
各盟市農牧業局:
根據農業部2013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我區2013年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
2013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全國農資打假電視電話會議和農業部《農作物種子打假護權專項行動方案》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農業部2013年全國農資打假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促進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建立,以“為糧食十連增貢獻力量”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和屬地管理原則,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作物、重點市場,深入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治理行動,鞏固幾年來我區執法年種子專項治理成果,促進種子打假與監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
二、工作目標
通過該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高種子管理水平,使我區種子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種子制假售假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種子包裝、標簽基本規范,經營檔案基本健全,種子質量水平全面提高。對種子市場實現全作物,全范圍的市場監管,尤其是我區條例規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進一步加強監管,為內蒙古種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公平競爭機制,確保農民用上合格放心的優良種子。
三、工作任務
(一)核查、清理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1.核查、清理范圍:內蒙古自治區轄區內的農作物種子企業。
2.核查內容:按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的要求,核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是否與申報的一致,同時對盟市發證的企業逐一進行資質復核,確保新辦法實施后的順利過渡。
3.工作分工和要求:自治區種子管理站對2013年目前已注冊的省級企業和盟市級企業逐一核查。對有違法行為舉報或監督抽查不合格及未提供樣品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核查結果于8月30日前在自治區農牧業信息網和內蒙古種業信息網上公布。
4、時間安排:全部核查、清理工作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
(二)開展制種基地專項檢查工作
2、核查內容:制種基地生產條件和環境是否達到生產種子的技術要求、生產的品種與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各項內容是否與相符;制種合同是否規范;種子生產技術是否落實及其他內容。
3、工作分工和要求:自治區種子管理站重點對無證生產、侵權生產以及搶購套購等問題嚴重的地區加強檢查,各盟市、旗縣種子管理站對轄區內的制種基地開展全面檢查,逐一核查實際情況。檢查結果于2013年10月底前報自治區種子管理站。通過專項檢查工作,規范種子生產行為,從源頭上制止假劣種子流向市場。
4、時間安排: 全部工作于2013年10月底完成。
(三)開展種子市場大檢查
1、檢查范圍
根據農業部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今年我區以主要農作物種子為監管重點,檢查的重點地區為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每個盟市檢查10-15個基層(縣、鄉)種子經營者。每個經營者抽查1-2個種子樣品。爭取做到重點市場全覆蓋,重點旗縣全覆蓋。
2.檢查內容
抽檢作物以玉米雜交種子為主,同時可抽查當地其他的主要農作物種子但不能超過抽查總數的20%。
種子質量:主要檢測純度、凈度、水分、發芽率四項質量指標,對市場扦取的馬鈴薯脫毒種薯進行病毒檢測。
品種真實性:(1)對春季種子市場檢查所扦取的雜交玉米種子樣品開展品種真實性鑒定。(2)對市場檢查扦取的向日葵、玉米、高粱雜交種子進行種子純度種植鑒定。
種子標簽:重點檢查種子標簽標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規范性。檢查內容見附表2。
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經營檔案:重點檢查經營證照、經營范圍以及經營檔案建立、記載和保存情況等。檢查內容見附表3。
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屬于未審先推,以及品種名稱、審定編號、適宜種植區域、品種退出和授權品種生產商是否經品種權人許可等信息。檢查內容見附表4。
3.工作分工及要求
檢查扦樣 詳見附件1。
檢測鑒定 詳見附件1。
結果處理 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將嚴格按照農業部的要求,依據《種子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在內蒙古種業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4.時間安排
3-4月,自治區種子管理站組織盟市種子管理站開展春季種子市場大檢查;
4-5月中旬,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及盟市種子監督檢測分中心對樣品進行質量檢測、
5月底,公布春季種子市場檢查結果(除純度項)。
8月底,公布純度鑒定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農資打假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農業部要求,自治區農牧業廳成立了由趙存才副廳長任組長、種植業處賈躍峰處長、張福寬站長任副組長的種子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種子管理站,負責種子打假的具體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農業部2013年農資打假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認真履行種子監督管理職責,抓好每項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監管前移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機制。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 件1:2013年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檢工作方案
2: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標簽檢查記錄表
3: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經營檔案檢查記錄表
4: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檢查記錄表
附件1 :
2013年農作物種子市場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區農牧業廳《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方案》(內農牧種植發(2013) 號)文件的要求,根據站里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我中心將于3-4月對全區主要農作物經營市場進行監督抽查,為了確保抽檢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檢范圍
本次抽檢以我區主要農作物為監管重點,檢查的重點地區為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抽檢重點種子市場:通遼、赤峰、巴彥淖爾市。每個市場抽查10-20個經營者;同時,每個盟市檢查10-15個基層(縣、鄉)種子經營者。每個經營者抽查1-2個種子樣品。
二、抽檢對象及檢驗項目
抽檢對象:以種子市場上流通的雜交玉米種子為主,同時可抽查當地主栽的其它主要農作物。
檢驗項目:雜交玉米種子主要檢測凈度、水分、發芽率、純度以及品種的真實性五項質量指標;向日葵主要檢測凈度、水分、發芽率、純度四項質量指標;其它主要農作物主要檢測凈度、水分、發芽率、三項質量指標。其中:凈度分析、發芽試驗、水分測定由各抽檢單位檢測完成,純度鑒定和品種真實性鑒定由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檢測完成。
三、抽檢方式
本著快速、高效的原則,也為了調動各盟市種子管理站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我區盟市種子管理機構檢驗隊伍的工作能力,我中心決定采取各盟市互抽互檢的方式開展種子市場大檢查,由各盟市指派2名工作人員(至少一人為持證檢驗員)去指定盟市種子市場進行抽檢。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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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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扦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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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抽檢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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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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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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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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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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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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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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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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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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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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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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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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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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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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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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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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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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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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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種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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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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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扦樣
負責抽檢的檢驗機構要準備好扦樣所需的工具,安排有經驗的扦樣人員參與扦樣工作,扦樣過程中,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扦樣》(GB/T 3543.2—1995)規定的程序執行,如實填寫扦樣單,并確保樣品的安全。扦樣結束后,要盡快組織人員開展室內三項指標的檢測,并分取純度和真實性鑒定樣品(純度:分成2份,各260粒,真實性:200g) ,郵寄到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北路13號,聯系人:鄧澍,電話:0471-6595317)。
(二)、 檢驗
檢驗依據:凈度分析、發芽試驗、水分測定按照《農作物種
子檢驗規程》(GB/T 3543.3、4、6—1995)執行;
品種純度鑒定按《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真實性和品種純度鑒定》(GB/T 3543.5—1995)采用小區種植鑒定;
品種真實性按《玉米品種DNA指紋方法》NY/T1432-2007和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種植業(種子)函【2010】21號備案的玉米品種真實性檢測執行。
檢驗程序:扦樣結束后,應盡快完成檢測工作,水分檢測要
在接到樣品的3-5天內完成。
(三)、 判定
判定依據: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 20464—2006)、《糧食作物種子 第1部分:禾谷類》GB4404.1-2008,并依據檢驗規程可采用容許誤差。
判定規則:1、作物種類、品種名稱、產地與種子標簽標注內容不符的,判為假種子;
2、品種純度、凈度、發芽率、水分檢測值任一項達不到標簽標注指標的,判為劣種子;
3、種子標簽的質量標注值任一項不符合國家種用標準規定值的,判為劣種子;
4、帶有國家規定檢疫性有害生物的,判為劣種子。
(四)結果通知
當某項結果不合格時,通過電話、傳真和EMS三種方式同時告知被抽查企業和生產商,并在通知單中明確要求水分復驗的時間不能超過5天,發芽等其余指標在收到單項指標檢驗結果通知之日十五日內,向自治區種子管理站提出書面報告,并抄送檢驗機構。企業提出異議時,應當對異議處理的過程和意見形成文字材料,對于有異議的結果按規定及時安排復驗。
五、報告
各檢測機構在完成三項指標檢測后,及時將檢測結果匯總上報自治區。自治區檢測中心待純度鑒定及品種真實性檢測結果完成后,統一簽發檢驗報告,并公布抽檢結果。
六、時間要求
各抽檢單位務必于4月15日前完成扦樣工作,檢驗機構在4月30日之前完成三項指標的檢測工作,檢測結果及時上報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
2013年3月
附件2:
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標簽檢查記錄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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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
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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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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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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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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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或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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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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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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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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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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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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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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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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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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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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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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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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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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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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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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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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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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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注內容是否使用規范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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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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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的標注內容是否描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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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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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是否存在偽造或涂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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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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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標志是否規范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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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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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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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規范,審定品種或授權品種是否與批準的品種名稱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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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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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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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表述是否規范,標注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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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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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經營許可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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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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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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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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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范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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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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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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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規范、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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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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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種子應加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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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信息是否完整、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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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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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種子應加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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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種子特定信息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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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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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農作物種子品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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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狀描述是否與審定公告一致,是否處于規定的適宜種植生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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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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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被查經營者,一份由檢查人員帶回。
被檢經營者負責人: 檢查人員及相關證件:
(公章、負責人簽名)
附件3:
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經營檔案檢查記錄表
編號: 經營者: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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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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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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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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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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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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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內容是否涵蓋進貨、質量驗證和銷售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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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是否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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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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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記錄所有作物種子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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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內容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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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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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去向記錄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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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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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存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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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帳、合同、發票等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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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是否達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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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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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被查經營者,一份由檢查人員帶回。
被檢經營者負責人: 檢查人員及相關證件:
(公章、負責人簽名)
附件4:
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檢查記錄表
編號: 經營者: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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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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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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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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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審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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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未審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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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注品種名稱是否與審定名稱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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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宜種植生態區域與品種審定公告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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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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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該品種是否已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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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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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被查經營者,一份由檢查人員帶回。
被檢經營者負責人: 檢查人員及相關證件:
(公章、負責人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