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企業從農民手中收購到的種子往往不是最好的種子,這會使農作物的品質和產量受到影響。全國人大代表、寧波市農科院院長馬榮榮建議,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像建經濟開發區一樣,按照不同農作物種子的生態需求,在不同生態區域建立種子生產專用區,讓種子企業去經營,確保市場種子質量。
農作物種子產業是戰略性基礎產業,種業現代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基礎。長期從事雜交水稻育種工作的馬榮榮代表說,一直以來,國家對現代種業建設非常重視,我國的種業現代化進程正在按照國家種業規劃有序推進。但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用地問題已經成為現代種業發展的一大限制因素。
據了解,種子企業種子生產用地采用委托農戶生產方式,這種體制在計劃經濟時代曾經對保障我國農作物種子的安全有效供給起到過積極作用,但對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種業建設有諸多不利。首先,所生產種子的產權不明晰;其次,種子企業的生產成本無法控制;第三,種子企業種子生產基地不穩定;此外,種子企業種子生產要素無法有效集聚。這些不利因素已成為種業現代化進程中的嚴重障礙,清除這些障礙非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的力量所能及,需要依靠國家力量去解決。
馬榮榮代表說,農作物種子生產,最主要的需求是土地,但我們國家的種子企業最缺少的恰恰就是土地。由于土地是農民的,種子企業只能向農民收購種子,但農民考慮到自身利益的關系,可能會把好的種子留給自己,差一些的種子賣給企業,從而無法保障企業的利益,加大了企業運行的風險,對我國種業發展極為不利。
馬榮榮代表說,國家應按照不同農作物種子的生態需求,在不同生態區域建立種子生產專用區。種子生產專用區內的土地使用權從村級長期流轉給種子企業,由種子企業組織力量經營,流轉費要保持相對穩定,隨物價變動作小幅調整,建議國家要立法保障種子生產專用區的永久性。(記者 龔哲明 周驥 吳向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