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農種發[2012]35號
關于開展2012-2013年種子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業局,相關種子企業:
為了進一步強化全省種子市場源頭治理,確保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決定對相關種子企業進行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范圍
抽查的對象是玉米、棉花、蔬菜等種子。抽查范圍是全省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每個企業抽取2—3個樣品,玉米種子檢測項目包括水分、凈度、發芽率和純度(真實性)等質量指標;棉花種子檢測發芽率和純度兩項質量指標。
二、時間安排
2012年12月15日前各地市將本轄區內的玉米、棉花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及所經營的品種信息進行摸底,為扦樣工作做好準備(見附件2)。
扦樣工作: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玉米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抽檢扦樣工作,2013年5月20日前完成玉米、棉花、蔬菜等種子市場監督抽檢扦樣工作。
檢驗工作:玉米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抽檢結果于2013年4月20前發送至受檢單位;市場抽檢的玉米、棉花、蔬菜等種子質量結果于2013年8月30日前發送受檢單位。
三、工作要求
承擔抽查任務的省農作物種子監督檢驗站和通過考核的各市種子監督檢驗站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制定方案,選派得力人員參加抽檢工作,確保順利完成抽查任務。抽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拒絕抽查的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各抽檢機構要及時將抽取樣品數量、檢驗結果等及時總結上報,以便匯總。
四、結果處理
抽檢結果將在全省進行通報并公布。對抽檢種子質量不合格的單位,要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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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北省農業廳
2012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