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有種才有果,種子的好壞無疑決定著產量的高低。
此前,敦煌種業(600354,收盤價5.86元)就因種子問題,為減產農戶付出巨額賠償,并接到大額罰單。受此波及,敦煌種業業績連遭重挫。但種子“標識錯誤”事件繼續發酵,公司今日又遭甘肅農牧廳處罰。
甘肅農牧廳開出罰單
今日,敦煌種業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敦煌種業先鋒良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煌先鋒)已收到《甘肅省農牧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據悉,敦種先鋒2010年在寧夏分公司巴浪湖農場生產先玉420玉米雜交種期間,誤將先玉508的父本當做先玉420的父本安排生產,導致生產的15.4萬公斤先玉420玉米雜交種實際為先玉508玉米雜交種。在此背景之下,甘肅省農牧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有關規定,對敦種先鋒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6.45萬元,并處違法所得5倍計132.25萬元的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先玉508的父本為PH5AD,2004年~2005年參加西南玉米品種區域試驗,44點次增產,4點次減產,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畝產622.4公斤。該品種適宜在四川、重慶、湖南、湖北、貴州、云南和廣西的平壩丘陵和低山區種植。
相比之下,先玉420則更具優勢,其父本為PH6AT,2003年~2004年參加東北華北春玉米組區域試驗,42點次增產,2點次減產,平均畝產717.7公斤,適宜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內蒙古赤峰和通遼地區、陜西延安地區春播種植。
曾遭巨額處罰影響業績
實際上,上述事件對敦煌種業的業績影響是巨大的,不僅造成了2011年業績的下滑,同時更是今年虧損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1年,敦煌種業實現凈利潤1565.77萬元,同比大幅下滑80.59%。對此,其2011年年報中是如此披露的:“由于敦煌先鋒2010年度生產的個別小品種,2011年度生產部分區域適應性不良,造成種植農戶減產,截至2011年12月末補償農戶減產損失3139.6萬元,對當期業績產生一定影響。”從其時間上來看,錯誤生產的先玉420極有可能是造成農戶損失的那批種子。
事件并未平息,今年一季度敦煌種業虧損超過5000萬元,除去因經營業績不佳外,被罰款也是凈利潤虧損的原因之一。其一季報指出,由于2010年敦煌先鋒生產的508和420兩個小品種由于標識錯誤銷售,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對此事進行了行政處罰,共計罰款金額1090.8萬元。
當時,曾有某券商行業分析師表示,這樣巨額的處罰是非常嚴重的,標識錯誤或許僅是敦煌種業官方的說法,實際上有可能是種子以次充好或者進行套牌生產。這已經上升到非常嚴重的誠信問題。
另外,敦煌種業2011年年報的披露時間是2012年3月29日,而關于敦煌先鋒品種出問題,給農戶帶來的賠償,公司只將原因歸咎于品種的適應性不強。對其所謂的品種“標識錯誤”以及后期可能會招致上級主管部門的查處并且罰款的風險卻是只字不提。
除此之外,農業部2011年春季種子市場聯動抽查結果顯示,敦煌種業共有4項玉米雜交種抽查質量不合格,其不合格數居上市公司之首,其中包括:敦煌種業“吉單261”水分不合格;敦煌種業下屬子公司敦煌種業先鋒良種有限公司“先玉420”、“32D22”兩品種發芽率不合格;敦煌種業下屬子公司綿陽敦煌種業有限公司“敦玉518”純度不合格。
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來源: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 600354 股票簡稱 敦煌種業(600354,股吧)編號:臨2012-33
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
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2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敦煌種業先鋒良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鐘先鋒”)上報的關于收到《甘肅省農牧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甘農(種子)告201205號)的情況匯報。甘肅省農牧廳根據敦種先鋒2010年在寧夏分公司巴浪湖農場生產先玉420玉米雜交種期間,誤將先玉508的父本當做先玉420的父本安排生產,導致生產的15.4萬公斤先玉420玉米雜交種實際為先玉508玉米雜交種。甘肅省農牧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有關規定,對敦種先鋒公司擬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264,494.33元;
2、處違法所得5倍計1,322,471.65元的罰款。
特此公告。
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