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由農業部(2012)第2號令發布,并從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新規定統一了農作物品種審定、農業植物新品種權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的農業植物品種及其直接應用的親本的命名。
為幫助植物新品種權申請人及其相關代理人學習理解,進一步規范植物新品種的命名,提高品種權申請質量,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周的相關宣傳活動,于2012年4月5日在京舉辦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培訓研討班。
參加此次培訓會的有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市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北京市及各區縣種子管理站、在京部分種子企業和在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備案的品種權代理機構的育種專家、品種權相關管理人員和品種權代理人等共150余人。
培(pei)訓(xun)會上,農業(ye)部(bu)科(ke)技(ji)(ji)發展(zhan)中心劉平副主任、農業(ye)部(bu)種(zhong)子管理(li)局品種(zhong)管理(li)處楊洋(yang)同志(zhi)介紹了(le)我國新品種(zhong)保(bao)護工作的(de)(de)現(xian)狀以及相關的(de)(de)動態信息、《農業(ye)植物品種(zhong)命名(ming)規(gui)則(ze)》制定的(de)(de)目的(de)(de)宗旨(zhi),農業(ye)部(bu)科(ke)技(ji)(ji)發展(zhan)中心植物新品種(zhong)保(bao)護處饒智宏(hong)、宋鳳祥(xiang)、楊揚、劉鑫同志(zhi)結合實際案例分別(bie)對(dui)《農業(ye)植物品種(zhong)命名(ming)規(gui)則(ze)》進行(xing)了(le)逐條解讀、對(dui)品種(zhong)權(quan)實際申請(qing)、代理(li)中的(de)(de)問題進行(xing)了(le)分析(xi),提出了(le)明確(que)的(de)(de)要求(qiu),并(bing)以答疑互動的(de)(de)方式與參加培(pei)訓(xun)人員進行(xing)交流和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