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種子生產基地監管的通知
黔種站發〔2011〕13號
各市(州、地)及有關縣(市、區)種子管理站:
為了規范種子生產行為,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促進我省種業健康發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農辦農〔2011〕12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入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現就加強我省“兩雜”種子生產基地管理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生產許可制度
各地種子管理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貴州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2011種子執法年活動,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兩雜”制種的種子企業生產許可證逐一審核,對生產許可證上注明的品種、地點、面積、有效期等項目從嚴把關,并依法查處打擊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一證多用、套證冒證、侵權生產等違法行為。
省種子站將對部分生產面積較大的企業進行抽查,各地種子管理站要對授粉、收貯等關鍵環節加強督查,實行種子質量、許可合法性追查制度。
二、維護種子生產正常秩序
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種子生產企業和制種基地的管理和協調,及時掌握轄區內種子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情況,重大事件必須及時上報,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早發現、妥善解決。
三、加強基地種子收儲監管
在收購旺季,各地種子管理部門要加大對種子收儲工作的監管力度,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到生產基地,認真做好預防工作,堅絕杜絕、制止不法商販在制種基地搶購、套購種子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并在媒體上曝光。同時,要積極引導種子生產利益相關的各組織、企業及個人遵守制種合同,合理確定種子收購價格,及時完成種款兌付工作,確保制種農戶利益。
四、工作要求
各地種子管理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履行管理職能,落實責任制度,實行責任追究、督促工作人員切實擔負起維護種子生產秩序的責任;同時要積級爭取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支持,主動與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搶套購種子的違法行為,嚴格查處違約的企業和基地,嚴肅處理參與搶購、套購種子的各類人員,以維護全省種子生產的正常秩序。
本年度的種子生產監管活動結束后,各地種子管理部門要進行認真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與電子文檔于11月5日前一并報送省種子管理站。
聯系人:張文龍
聯系電話:0851-528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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