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農業廳關于開展2011年農作物種子質量市場監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縣農業局:
為維護廣大農民切身利益,強化種子質量監管,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市場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范圍
本次抽查的對象是2011年市場銷售的農作物種子。抽查范圍是各市、縣種子集中市場和鄉鎮種子經營門店。要重點抽查近年來出現違規經營行為和種子質量田間糾紛的企業和品種。春季重點抽查雜交水稻、雜交玉米與雜交棉花種子,秋季重點抽查雜交油菜和小麥種子。
二、檢測項目
檢測項目主要是水分、凈度、發芽率等,雜交水稻、雜交玉米與雜交油菜同時進行品種純度正季種植鑒定。
三、工作分工
省級抽查2個以上重點市州的大型種子交易市場(每個市場不少于10個經營戶,每個經營戶至少抽2份樣品),市州級抽查2個以上縣級種子市場及2個以上鄉鎮集中市場(每個市場不少于5個經營戶);縣級抽查城區種子市場(每個市場不少于5個經營戶)和所有鄉鎮經營門店。
扦樣: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種子管理機構承擔本轄區內種子扦樣。省級扦樣由湖北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承擔。
檢測鑒定:各地可就近委托通過評審考核的種子質檢機構承擔種子質量檢測工作。省級抽檢樣品的種子質量檢測與純度正季種植鑒定由湖北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承擔。兩系雜交稻必須進行種子純度SSR分子檢測,檢測工作由湖北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和市、州種子質檢機構承擔。
結果報送:各級種子管理機構對有關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形成書面總結。縣、市檢測結束后,將總結報市、州,市、州匯總后報省種子管理局質量管理科。市、州檢測結束后,直接將結果書面報省種子管理局質量管理科。
四、時間安排
春季市場抽查于2011年2月下旬開始。各市、州對抽取的兩系雜交稻種子樣品應開展SSR分子標記檢測,于3月25日前將檢測結果上報,凈度、發芽率、水分的檢測結果于4月10日前上報,純度正季種植鑒定結果于大田種植鑒定結束后一周上報。
秋季市場抽查于9月上旬開始。各檢測機構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將凈度、發芽率、水分的檢測結果報省種子管理局質量管理科,純度正季種植鑒定結果于大田種植鑒定結束后一周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摸清底數,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明確責任,確保市場抽查工作扎實有序開展,取得實效。
(二)規范程序,依法實施。各地要組織學習《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實行統一抽查規則、統一判定標準,做到有章可循。檢查人員嚴格按照程序實施檢查,如實記錄,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三)注重時效,及時報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時間及時報送檢查結果,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