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廳發布2011年種子打假工作方案
種子執法管理科 報道
關于印發《2011年山西省種子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農委(農業局):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將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加之農業部新修訂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即將頒布實施,在種子企業即將出現大調整的情況下,種子市場監管工作面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也給種子執法管理工作帶來了嚴峻挑戰,增加了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因此,我廳結合全省實際情況,制定了2011年全省種子打假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完成好種子打假工作的各項任務。
附件:《2011年山西省種子打假工作方案》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2011年山西省種子打假工作方案
為切實抓好我省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國家“十二五”期間我省種子市場的健康秩序,確保品種種植安全、供種數量安全、種子質量安全和種子產業發展安全,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保護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制定我省2011年種子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使制售假劣種子、未審先推、侵犯品種權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通過加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范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使種子市場秩序得到根本好轉;通過開展誠信種子企業考核,提高我省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素質,使企業的競爭實力和適應能力得到提升;通過建立種子質量監測長效機制,使種子質量抽查合格率得到進一步提高;通過實施種子經營備案制度,使代銷種子的經營行為更加規范。
二、工作內容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緊緊圍繞種子市場打假“八查”(一查主體資質、二查品種侵權、三查轉基因、四查品種真實性、五查包裝標簽、六查種子質量、七查售后反饋、八查大案要案)內容要求,結合《種子法》及其配套法規和近幾年在種子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研分析,完善制度,健全體系,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全省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的開展。
(一)加強許可管理,嚴格市場準入。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嚴格執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辦的條件和審批程序,不斷加強對專營不再分裝包裝種子經營者、委托代銷種子經營者和分支機構的備案登記管理,統一規范市場主體資質,嚴格市場準入。
各級種子執法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無證生產經營、超范圍生產經營、一證多用、套證冒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未經許可或已被依法吊銷、注銷、撤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仍擅自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加強對持證種子企業的清理整頓工作,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儀器設備、技術人員、注冊資本等對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法定種子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通過的,應當吊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并公布許可證清理結果。
(二)加強市場監管,嚴打違法行為。
今年春季種子市場監管工作重點,一是要加大對玉米、棉花種子經營行為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種子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種子企業傾銷行為的監管和規范,尤其要加強品種真實性檢查和質量鑒定工作,維護全省種子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全省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是對于生產經營具有新品種權品種的種子企業,應當具有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如果檢查發現有未經品種權人同意而擅自生產經營該品種的企業,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品種真實性的檢查和檢測,對發現有生產經營真實性問題品種的企業,要按照《種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
三是要加強對生產品種的管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開展種子生產基地檢查,重點檢查各企業是否還在生產“國退”和“省退”品種,以及是否擅自生產未經品種權人同意的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繼續打擊違反種子生產技術規程的種子生產行為。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種子市場監管力度,對轄區內的種子市場實行全程監督,不斷加強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標簽、檢驗、貯藏、營銷等各環節的監管,通過采取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種子市場宏觀調控等有效措施,確保市場銷售的種子質量合格和流通環節規范。對廣泛分布于鄉村的種子零售攤點和門店,要通過加強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的突擊檢查,以及鼓勵社會監督舉報等方式,加強對種子零售商的監管。
(三)建立備案制度,規范代銷行為。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種子代銷行為登記備案制度。種子經營者在銷售、代銷種子之前,應當按照《種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縣級種子管理站進行登記備案。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種子經營者正確選擇代理企業和代銷品種,加強源頭管理,把好種子進貨渠道關,確保種子質量合格,使代銷行為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杜絕不合格種子、手續不齊全的種子流入市場。
(四)健全誠信機制,開展企業考評。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對市場主體清理整頓的同時,對每個種子企業進行登記備案,將種子企業資質、質量抽檢結果、違法行為記錄、投訴舉報情況、案件處理情況、社會評價等信息納入數據庫,建立信用平臺。按照我省制訂的誠信企業考核辦法對種子企業進行統一考評和分類管理,評選出企業的誠信等級,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誠信等級高的企業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企業進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同時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五)查處大案要案,嚴懲違法行為。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法治種,對發現的違法種子案件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牢固樹立起種子執法管理的權威性。各級種子執法管理部門在發現案情時,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受理和立案,同時將有關情況逐級上報。對跨地區、案情重大、查處難度大的種子案件,我廳將開展聯合查處工作。種子執法部門在查處假劣種子案件過程中,要積極主動地與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溝通交流,加強協調工作,統一思想,聯合行動,以最有效的方式查處種子案件。
三、工作方式
今年全省種子打假工作方式為:在抓重點作物、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基礎上,組織省市縣三級種子站種子執法人員進行聯合交叉檢查,即由省種子站統一抽調各市縣種子站的執法人員對全省種子市場進行檢查和抽查,各市種子站統一抽調本轄區內各縣種子站的執法人員進行聯合交叉檢查。
春季種子市場檢查重點是玉米種子和棉花種子。玉米種子的重點地區是朔州市、忻州市、太原市、晉中市、長治市、呂梁市;棉花種子的重點地區是運城市、臨汾市、晉城市。
秋季種子市場檢查重點是小麥種子。重點地區是運城市、臨汾市、晉城市、晉中市、長治市。
四、時間安排
3月初至5月底,開展春季種子市場大檢查工作。
4月初至6月底,開展種子企業清理整頓工作。
7月初至8月底,開展種子生產基地大檢查工作。
8月初至9月底:開展秋季種子市場大檢查工作。
10月初至11月底,開展誠信種子企業考核。
11月初至12月底:各市縣總結全年種子執法管理工作,上報種子案件發生和處理情況。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種子打假工作作為履行法定職責和完成“十二五”規劃的重要任務來抓,成立專門的組織工作領導組,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責任機制。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細致的工作方案,保證各項執法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大執法投入。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學習,積極爭取政府的支持,不斷增加種子監管投入,完善執法裝備,改進執法手段,切實提高種子市場監管能力。
(三)擴大輿論宣傳。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手冊、標語等宣傳媒介,廣泛宣傳種子法律法規,普及種子識假辨假常識,推廣誠信企業,曝光制售假劣種子的經營者,加強社會監督,打擊違法犯罪,震懾不法分子;同時組織對大案要案和典型事件進行跟蹤報道,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種子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協作配合。加強與公安、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的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強有力的協同作戰機制,充分發揮多部門整體聯動的優勢,形成種子打假工作的合力,及時、果斷、有效地解決好出現的問題,確保種子打假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五)及時上報情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健全信息反饋及大案要案件上報制度,建立種子監管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對種子打假進展情況要及時上報,做到“有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徹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