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蔣高明
美國“實質等同”原則水很深
蔣高明
2011年1月7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自1985年人類首次試種轉基因作物成功以來,世界轉基因農作物種植總面積已占到世界總耕地面積的2%,轉基因生物已達120種左右。
在中國,目前也出現了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多種轉基因作物。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這些潛在的負面影響,中國有關政府機構和部門已經開始研究對轉基因生物安全進行立法。據專家稱,中國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將主要借鑒美國的做法,即堅持“實質等同”原則,即除非能夠證明轉基因食品存在風險性,否則就認定其與傳統食品在實質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風險性。
這個消息實際上是第一次公開承認,轉基因作物已經在中國的農田地里種下去了,而且是在沒有立法的情況下,現在立法等于是給已經出生的嬰兒補發“出生證”。對轉基因農業技術的安全性問題,國內外一直是存在爭論的,且反方拿出了越來越多的證據,不是一個“在科學上尚沒有明確的定論”就能輕易帶過的。
關于轉基因農產品的食用安全性問題,12年前國外動物實驗就指出了清晰的、非預期的健康威脅,可是那些轉基因利益相關者說沒有人體實驗結果,所以不能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類有健康威脅。如果是這樣的話,香煙上也沒必要標注“抽煙有害健康”,因為沒有一個科學實驗,能夠證明某人是死于抽煙的。事實是,一個人抽一兩支煙沒有問題,抽一兩年也許沒有問題,而抽一輩子煙就會造成肺癌。轉基因食品目前面臨的問題恰好如此,一個人吃一兩頓轉基因米飯沒有問題,吃一兩年也許沒有問題,吃一輩子也許健康就出現問題。我們周圍的食物不僅僅是水稻轉了基因,食物中已經轉了上百種。如果一個人一輩子不間斷地吃100多種轉基因食物,誰還能拍著胸脯說轉基因食物就是安全的?
既然是安全的,為什么還要“最大限度降低這些潛在的負面影響”呢?顯然是對轉基因食物不放心,然而,對于轉基因食物不放心,能夠通過立法得到安全保障嗎?在中國,是非常困難的。這是因為:
第一,中國目前的農業格局是以小農經濟為主,無法執行按標準距離隔離種植轉基因作物法律。因為轉基因農作物對非轉基因種植者和環境潛在影響太大,美國人才在兩類農地之間規定必須有至少500米寬的隔離帶,中國的農田是地塊挨地塊的,根本不可能找到500米的隔離帶。在湖北、湖南,農民非法種植的轉基因水稻就根本沒有隔離帶,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如果強行推廣了這些隔離帶,那么中國水稻的種植面積將大大減少,這與用生物技術提高糧食產量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
第二,那些不良種子商唯利是圖,假種子都敢賣,轉基因種子早就賣了,怎么奢望他們通過“登記造冊區別管理”?中國農戶數量極大,居住密集,土地犬牙交錯,誰也沒有辦法管理,只有指望種業和農民的良心,而在目前的形勢下,良心在金錢面前不堪一擊。
第三,“實質性等同”有巨大的欺騙性。中國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將主要借鑒美國的做法。美國的“實質等同”,是給別國種植轉基因糧食,是打擊貿易對手的暗器;而中國的實質等同,是給全體國民吃的轉基因主糧。美國生產的轉基因大豆、玉米一是給機器“喝”的(做生物柴油),二是給牲口吃的,三是出口給窮國家的,四才留不足10%給自己的窮人吃,中國那些“實質等同”的大米能夠出口到美國、歐洲、日本嗎?如果不能,為何實行雙重標準呢?
1938年,瑞士科學家發明了DDT,因殺蟲效果好,獲得諾貝爾獎,但當科學家指出其已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時,在沒有力科學反證的情況下DDT還是繼續使用了30多年。1972年美國環保局禁止DDT使用,而今DDT依然在全球許多角落非法使用。釋放到環境中去的DDT還有慢慢降解的機會,而釋放到環境中去的基因片段呢?當若干年后,科學證明“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實質上是不等同”的時候,誰有辦法把它們收回實驗室?
轉基因食物有害性被全面揭露的時間表問題,與當年的DDT、四乙基鉛汽油禁用時間表一樣,面臨同樣的經歷。我們不要為一兩個嚴重違背生物進化規律的轉基因寡頭埋單,而犧牲自己的生態環境與國民健康。種植傳統作物不存在基因污染等環境風險,在這一點上,轉基因作物與傳統作物是不能“實質等同”的。建議有關部門認真聽取國內外在轉基因作物問題上的不同聲音,本著為全體中國人健康著想的原則,慎重對待轉基因作物生態安全立法這件天大的事情。(作者系中科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