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農牧種植發[2010]340號
自治區農牧業廳關于2010年春季
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市場專項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盟市農牧業局:
按照《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10]2號)和《關于開展2010年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市場專項抽查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10]60號)文件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和市場專項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
本次抽查實際扦取到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鄂爾多斯市、包頭市和巴彥淖爾市7個盟市的21家企業共32份樣品,涉及玉米和向日葵兩種作物,其中29個玉米樣品(涉及品種25個),代表玉米種子 63.75萬公斤;3個向日葵樣品(涉及品種3個),代表向日葵種子3500公斤。所扦樣品代表的種子批全部為被抽查企業待銷售的商品種子。
(二)市場專項抽查
本次專項抽查的對象是我區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鄂爾多斯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6個盟市轄區內種子市場上銷售的農作物種子。共計抽檢經銷商62家,抽取種子樣品98份,作物種類包括玉米、向日葵、高粱、甜瓜、粟、蓖麻、綠豆、菜豆、蘿卜、西葫蘆、豇豆、籽瓜12種作物,其中:玉米56份,48個品種;向日葵13份,13個品種;高粱7份,4個品種;粟7份,6個品種;葫蘆5份,5個品種;菜豆3份,3個品種;綠豆2份,2個品種、蓖麻1份、豇豆1份、小麥1份、籽瓜1份、蘿卜1份。98份樣品全部檢測了凈度、水分和發芽率等三項質量指標,其中玉米和向日葵還進行了品種純度田間同步種植鑒定。
二、 抽查結果
(一)監督抽查
在抽檢21家企業的32份樣品中,合格樣品24個,合格率為75%。抽查樣品全部合格的企業14家,合格率為66.7%。從四項檢測指標看,凈度合格率為100%,最低值為99.6%;發芽率合格率為100%,最低值為83%;水分全部合格的樣品30份,合格率為93.8%,最高值為14.7%;純度全部合格的樣品23份,合格率為79.3%,最低值為86.7%。
(二)市場專項抽查
抽查的98個種子樣品中,凈度100%合格;水分的合格率96.9%;發芽率的合格率為98.9%。玉米和向日葵純度大田同步鑒定的合格率94.2%。
三、存在問題
在抽檢和檢驗過程中,主要發現如下問題
(一)種子標簽標注不規范
品種名稱標注不規范,隨意在品種名稱加前綴或其他文字,如:改良哲單七;包衣警示標識不準確,沒有標明高毒(低毒),而且警示圖標與文字描述不相符;水分標注值低,兩個不合格樣品標注值均為13.0%,而檢測值為13.7%和13.9%,雖然在長城以北銷售的種子可以標注到16.0%,但根據標簽通則只能判定該種子批不合格;進口向日葵種子中文標識小于英文標識,質量指標標注值不規范,水分、凈度的標注值沒有保留一位小數,有的標注雜交率而不是純度。
(二)純度質量指標合格率較低。
在本次抽檢的85份玉米雜交種中就有10份純度不合格,普遍存在隔離區不夠和制種企業對花期檢驗不重視等現象,導致自交率太高。
四、整改要求
(一)嚴肅處理不合格種子企業。對市場專項抽查不合格的種子經營單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依據《種子法》、《種子條例》的規定嚴肅查處,并將處理結果于2011年2月底之前報自治區農牧業廳種植業管理處和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二)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對監督抽查種子質量不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查處、整改,并將查處、整改情況于2011年2月底之前報自治區農牧業廳種植業管理處和自治區種子管理站,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并進行督促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
(三)繼續強化種子質量監管。要進一步加強對種子生產經營單位的質量監管,要引導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尤其要提高純度質量重視意識,加大花期檢驗力度。
(四)強化種子標簽管理。 GB4404.1?2008已于2008年9月1日實施,各經營戶要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等規定規范使用標簽,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企業標簽使用的檢查和管理。
附件1:2010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結果匯總表.doc
附件2:2010年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市場專項抽查不合格結果匯總表.doc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