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省雜交玉米制種田和馬鈴薯繁育田 田間質量檢驗工作的通知
甘種站 [2010]36號
各市(州)種子管理站及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玉米種子田田間管理,貫徹落實《甘肅省馬鈴薯脫毒種薯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提高玉米種子和馬鈴薯種薯質量,確保農業用種安全,根據《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要求,省上決定對全省玉米種子田及馬鈴薯原種和一級種種薯擴繁田田間質量進行檢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檢驗范圍
酒泉、張掖、武威、金昌、白銀、定西、蘭州、臨夏、天水、平涼、隴南等11個市的玉米種子生產企業,馬鈴薯原種、一級種生產企業。
二、檢驗時間
2010年7月中旬開始,8月下旬結束。
三、檢驗內容
1、種子、種薯生產許可證;
2、馬鈴薯種薯產地檢疫合格證;
3、種子(種薯)生產檔案,質量保證制度,生產技術規程;
4、前作、種子田隔離情況;
5、父母本雜株及母本散粉情況;
6、自交系繁殖田雜株及雜株散粉情況;
7、種子、種薯生產田的生長狀況(倒伏、雜草危害、病蟲害、生長不良等情況)。
8、馬鈴薯種薯田間感病株
四、檢驗依據:《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第二十三條、《甘肅省馬鈴薯脫毒種薯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五、有關要求
1、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安排布署好這次檢驗活動。縣級種子站要對轄區內玉米種子、馬鈴薯種薯生產田進行全面檢查;市級種子管理站要在縣級檢查基礎上進行復查;省種子管理站將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的種子田進行抽查,抽檢面積不少于30%。
2、各種子(種薯)生產企業要根據文件要求對本單位的玉米種子、馬鈴薯種薯田質量進行全面自查。
3、對于所檢種子(種薯)田出現田間質量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如隔離條件、父母本雜株率、母本散粉株率、馬鈴薯感病株等,由檢驗單位開具“種子生產田間質量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
4、種子(種薯)田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的、或通過整改措施仍不能達到生產要求的,應該淘汰被檢種子田。
5、凡是出現質量問題的企業,或種子(種薯)生產檔案不完善、種子(種薯)質量保證制度、種子(種薯)生產技術規程落實不好的企業都將作為年終抽查重點對象。
6、各市(州)種子管理部門在檢驗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9月1日前報省種子管理總站質量監督檢驗科。省站將對全省抽檢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