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省種子執法年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關于撤銷晉城市種子公司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通報
4月21日至24日,省種子執法年工作督導組對長治、晉城兩市的種子執法年活動進行了督導檢查。對部級發證企業和省級發證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對市級發證企業進行了抽查并對種子市場進行了檢查。共檢查農業部發證企業1個,省級發證企業9個,檢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1個,抽查專營不再分裝和委托代銷種子經營門市部7個。
屯玉種業、潞玉種業、奧利種業、高平市種子公司、潤農種業和農福科貿等6家種子企業符合申領許可證的條件,都通過了企業登記。
督導組向長玉種業、鑫農種業、農科院谷子所開發中心三家企業發出企業整改通知書,根據其存在的不同問題,限令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后,經督導組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保持其種子生產經營資格。
督導組擬撤銷晉城市種子公司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并向其發出關于撤銷晉城市種子公司的相關法律文書。經查,晉城市種子公司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以來,管理混亂,種子生產經營活動幾近癱瘓,檢驗儀器、加工設備等已沒有使用價值,檢驗、加工、倉儲設施和經營場所都挪作他用,已不具備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條件。督導組對此提出處理意見:
一、對晉城市種子公司不予登記。
二、撤銷晉城市種子公司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從即日起停止一切種子生產經營活動。
三、晉城市農業局作為晉城市種子公司的主管部門,應當對該公司已經發生的種子生產經營行為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