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營管理》
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要“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按照中央1號文件精神,農業部會同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中國銀監會等11個部門,在全面把握合作社發展內在規律和特點,認真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聯合制定了《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意見》提出從2009年起,依托部、省、市、縣四級平臺,在全國擇優培育扶持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經過三到五年的努力,6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規范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使之成為各產業領域的示范社,率先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10月14日,農業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有關情況,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孫中華、經管總站副站長趙鐵橋出席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發揮部門大合唱作用全面開展示范社行動
--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孫中華、經管總站副站長趙鐵橋答記者問
記者:近些年來,在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的推動下,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快速發展態勢,現在11部門又聯合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有什么重要意義和作用?
孫中華: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指導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17.91萬個,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登記6.82萬個,比去年底增長了61.5%。雖然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蓬勃發展,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建設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從總體上看,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不少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有待規范、市場競爭力有待提高、帶動農戶能力有待增強,需要不斷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近年來,各地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活動,總結典型經驗,擴大示范效應,有力地推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快速發展。實踐證明,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樹立一批可學可比的典型,發揮示范引路作用,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運行機制,增強內部活力和發展后勁,是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上水平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探索新形勢下政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高服務水平的有效工作方法。
開展這一行動,要始終圍繞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的戰略目標,牢牢把握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牢固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業和農民的觀念,緊緊抓住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的關鍵環節,引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努力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更加健全、內部管理更加規范、市場競爭能力明顯提高、帶動農戶能力明顯增強,6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成員收入比當地未入社農戶高10%以上。示范社標準化生產率達到100%,主要生產資料統一購買率達到80%以上,產品統一銷售率達到80%以上,商標注冊率達到90%以上,生產生鮮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超對接"的達到50%以上,成員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員收入高出20%以上。
記者:作為一項新啟動的工作,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主要包涵哪些內容?
孫中華: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要著力加強規范化建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著力加強標準化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著力加強品牌化建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提高成員民主管理水平。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辦社,按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三會"制度,充分保障全體成員對合作社內部各項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實現自我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受益的宗旨。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章辦事,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好本社章程,貫徹執行好章程的各項約定。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財務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為全體成員建立完整的個人賬戶,確保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與合作社交易情況、盈余分配等產權資料記錄準確無誤。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保持資產狀況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員收入。通過開展這一行動,切實提高成員民主管理水平,不斷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活力。
二是加強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引導、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有標采標、無標制標"的原則,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健全生產記錄制度,統一質量安全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統一農業投入品采購供應,統一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廣泛開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相關技術規程的培訓,加強生產信息監管,使成員的標準化生產水平明顯提高。通過開展這一行動,全面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
三是加強品牌化建設,建立健全良好規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成為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典范。建立健全規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樹立誠信意識、風險意識和品牌意識,實施品牌化經營戰略,加強品牌宣傳和保護,以信譽和品牌贏得市場競爭。引導、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自主注冊商標,開展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和地理標志產品等相關認證。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參選"中國名牌農產品名錄"或省級以上名牌產品。鼓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直接進入城市大型超市,在城市建立連鎖店、直銷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有關農產品交易洽談會、博覽會,逐步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主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擴大主產品銷售半徑,提升其市場定價能力。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自營出口權,主動參與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通過開展這一行動,不斷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競爭能力。
記者: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已經出臺了哪些政策?下一步對示范社有沒有什么特殊支持?
孫中華: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我興辦、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互助性的經濟組織,它涉及的產業是弱勢的農業,成員又是弱勢群體,就是農民,因此需要國家給予特殊的支持,這個做法也是國際的慣例。國家對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始終予以高度的重視,目前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措施。
在稅收優惠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務產品,可按13%的扣取率計算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提供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在稅收優惠政策這個方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專門出臺了文件。
在金融支持的政策方面,明確提出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的范圍,加大信貸支持的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好、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經營機構創新經營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今年初農業部和中國銀監會專門就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出臺了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
在財政扶持方面,2003年到2008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已經達到了8.45億元,僅農業部從2004年起,開展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的建設已累計安排項目資金1.45億元,共扶持了800多個合作社。地方各級財政在這個方面扶持的力度也都是很大的。
在國家涉農建設項目的支持方面,目前正在組織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土壤有機質提升試點補貼、蘋果套袋關鍵技術示范項目、優勢農產品新品種推廣、農業產業化、一村一品、生豬和奶業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等項目建設都將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了示范的載體,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支持。
在農產品流通方面,積極探索、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鮮活農產品直供連鎖超市、開展"農超對接"的有效途徑和措施。
下一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11部門《意見》精神,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爭取進一步加大對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國家涉農建設項目優先委托示范社來實施,目前我們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是加大財政扶持的力度,對各級示范社予以表彰獎勵。三是對于獲得縣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稱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支持優先,授信等級更高,授信額度更大。開展示范社建設行動,還將進一步采取政策措施,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記者:如何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迅速開展?
孫中華:經過充分溝通,《意見》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一要落實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政策。推動落實金融政策;完善相關登記環節;研究制定和完善農業保險、用電、綠色通道、科技以及人才支持等相關政策措施。二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在優勢農產品主產區,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導產業,開發地方名特優農產品,加強原產地保護。各類農業財政專項和基本建設項目,優先委托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三要加強培訓教育。建立健全培訓網絡體系,廣泛開展面向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和縣鄉基層業務輔導員的培訓,為合作社發展提供智力支持,解決合作社人才短缺問題。四要加強業務指導。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體系和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推動加快地方立法進程;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合作組織依法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五要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對示范社建設成功事例和示范社帶頭人先進事跡的經驗交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宣傳工作納入農村普法規劃。
在今后貫徹實施過程中,各地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進示范社建設行動扎實開展。各級農業部門要更多地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主動加強與發改、科技、司法、財政、商務、金融、稅務、工商、質檢、銀監等部門的溝通,結合各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創造性地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記者 方永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