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銷售的種子雖然沒有生產包裝,但是抗病蟲能力強,而且產量高……”盛某再怎么為自己辯解也改變不了賣假種子的事實。近日,這起由河南省平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宣判,被告人盛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8萬元。
今年2月,當地農戶吳某經人介紹來到盛某的種子店購買花生種子。“今天購買我們的花生種子,不僅每斤便宜1元錢,并且包送到家,如果購買滿1000斤還打八折……”聽到有如此大的優惠力度,吳某不僅自己在盛某的種子店購買了花生種子,還介紹親友購買了盛某銷售的花生種子。
不料,這批種子播下后,農戶們發現本該茁壯成長的農作物出現了高矮不齊、成熟度不一且品種雜的現象,不由得焦急萬分。農戶們遇到了在對口幫扶村委走訪的平輿縣檢察院檢察官,將種子問題反映給了檢察官。檢察官細細查看農戶家留存的種子后,發現農戶們購買的種子沒有生產廠家、沒有生產日期,也沒有審批文號。當檢察官把這些情況告訴農戶時,他們才意識到自己買到了不合格種子。3月13日,檢察官將案件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平輿縣檢察院派出業務骨干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經查,備耕期間,盛某在未獲取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農作物種子生產備案手續的情況下,從糧販及群眾手中購買白包帶殼花生果,冒用河南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某種業有限公司等名稱,在租賃的倉庫中將這些花生種子包裝加工成市場暢銷的花生種子進行銷售。經平輿縣縣農業農村局認定,盛某生產、銷售的花生種子為假種子。
在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引導偵查機關核查該案涉案金額、查清贓物去向、厘清犯罪嫌疑人財產狀況,及時對犯罪嫌疑人涉案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同時征集被害人線索,確定被害人群體、涉案田畝,確保后續財物追繳和理賠工作順利進行。6月28日,公安機關經偵查終結,將該案移送至平輿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為了督促引導犯罪嫌疑人主動退贓退賠,辦案檢察官多次對犯罪嫌疑人開展釋法說理及法治教育工作,督促其真誠認罪悔罪。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盛某主動認罪認罰,退賠23萬余元,賠償了農戶損失。
近日,平輿縣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盛某提起公訴。近日,平輿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盛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平輿縣檢察院針對農資安全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及監管漏洞,通過座談、會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實現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協作配合開展社會治理,共同保障農資安全,共促農村農業生產高質量發展。平輿縣檢察院還聯合該縣農業農村局在全縣開展了“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在專項行動中,檢察官開展了以案釋法活動,深入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醒農資經營者守法經營。













